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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8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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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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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50一号 于 14-4-2008 11:48 AM 发表
火箭眼睛的困境原帖由 2750一号 于 10-6-2008 11:24 AM 发表
物竞天择,弱肉强食,这样的生物学道理,同样适合形容政党之间的竞争,而对上述两党华裔间彼此的矛盾而言,更是恰当不过。
纵观历史,不难发掘公正党崛起后,对行 ...
续 火箭眼睛的困境
之 倪可汉不能承受之喧
发表于 3-1-2009 09:49 AM
续老林因回教党领袖上位大臣而杯葛就职典礼后戏剧性的收回,身在霹雳的倪可汉,也针对公正党议员在自己选区推行村长选举,开门见山表示要求停止其举动。
公正党霹雳州选区下的一个小新村,在初生之犊的年轻议员曾敏凯,枉顾大臣欲在两年后推展地方选举的试金石,即华人新村村长民选的决定下,独排众意地在自家新村举行了村长民选,实为大胆之极。
在这让举国瞩目的决定,突然公布到票选出村长之际,身为高级行政议员的倪可汉,对于只不过是个州议员的曾敏凯的公然对抗的愤怒,可想而知。
对于其大臣位子不能手到渠成,已经是百般滋味在心头,可如今,尤其是在自家党选栽了个筋斗后,又得面对友党小伙子的喧闹挑衅,对于自己可行使的权限的无奈,可谓不堪回首。
更糟糕的是,一家亲的堂弟倪可敏,竟然在这件事情上不说声话,让不会读华文报的堂兄后知后觉,在提名开跑见报后才呛声;而身为火箭九洞区议员的州议会副议长许月风也到场支持,无风不起浪,看来霹雳州火箭波涛汹涌的报道,不中也不远矣。
无论如何,看到大臣对马来村长民选发出的通行票,对比华人村长选举的欲言又止,倪可汉足以自我安慰一番,毕竟,火箭还是有一些实权的。另外,在委任县市议员的能力上,虽然被委进来的许多非政府组织的代表,都是挂名而不做事,可是顾虑到对自己势力支持的铁票的份上,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面对内忧还要面对外患,要不是有着中央(三个字)的支持,这个高级议员的位子老早就高级不了了。在综合上述种种情况下,对于下放选村长的权力,尤其是在这段急需更多地方势力来支撑自己党内权势的紧要关头的非常时刻,倪可汉也顾不了对媒体的谈话高不高级,匆忙间指示自己在该村的党员,不可出来投票以示支持。
从另外的层次而言,友党那么大方的让自己的选区村长公开竞选(至少有民主橱窗的样子),自己不去好好把握壮大地方势力的机会也就罢了,可最终却发动了杯葛的决定,而结果现实的确有约7成的村民没出来投票。如果怕输的话而不出来竞选,还可以理解,可这样的投票率,证明了当地的支持力量,远远大过友党,看上来,倪可汉远远低估了当地村民对火箭的情意结。
看到了开票成绩和投票偏低,倪可汉也迫不及待的发表了没有代表性的言论,以显示自己对民主的诠释的深度和扩度。原来在他眼里,更透明及独立性的民选村长,是无政党背景的人士;而现在委任制下来自各政党的县市议员,应该多多学习。
在野时不断呼吁恢复地方选举,在朝时(霹雳)这样的高调却被友党给抢先一步成效化,此情此景,情以何堪?
写到最后,忘了该新村的名字:昆仑喇叭,好一个名!不愧为民主的喇叭,为不行动的刺耳喇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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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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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主之父辩护
发表于 9-10-2008 12:48 PM
昨天,就在大家延颈鹤望之际,伯拉正式宣布他不再蝉联党主席,也意味着在来临的党选后,将卸下首相的职位。
这为意味着,伯拉即将成为大马史上,任期最短的首相,恰恰符合了当年老马临选伯拉为过渡首相的期待。
纵观历届首相,也因为各自的功绩,被后人评论为XX之父敦,比如拉萨赢得大马发展之父的美誉。而相对于伯拉,他会被后世称为什么之父呢?
阿叔认为,毫无疑问的,伯拉是大马民主之父。
阿叔为何如此肯定呢?
其实,如果要对伯拉在民主化的贡献,就须在政经文教着墨。先谈政治。
在接过老马的权威政治遗留下的烂摊子后,伯拉凭着其笑面迎人的招牌,在上届大选横扫了历史性的近九成的席位,以其说是人民给予的大力委托,不如解释为对在位整二十年的老马的高压手段的厌恶。虽然阻力重重,可有了这样强大的委托的正当性,伯拉肯定的可以放手去改革。
过后不久,为了整顿常年举债而耗费国家资源的发展模式,伯拉不惜违背和老马达成的默契,斩断了许多其朋党利益的大型计划,而因此惹怒了老马和其集团。
最叫人意外的是,身在牢狱的安华,也被释放了出来,换成是老马在位的话,岂有可能?当然,他们之间的交易,一样可被视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权宜之计,可是,就是因为安华获得自由身,直接的整合了在野的势力,导致今年三八大海啸的可能,伯拉对安华的宽厚,该记一功。
谈回这届大选,在知道了成绩的当晚,在没有其他国阵成员党领袖的陪伴下,孤零零的伯拉在记者会上直认:输了,就是输了。回顾513历史,巫统这次不拿别人开刀以夺回政权,那晚和过后伯拉扮演了吃重的角色,显而易见。
在另一方面,虽然巫统继续玩弄种族主义,甚至动用内安法令先把hindraf 后RPK郭姐姐等对政局无关紧要的角色抓了起来,可伯拉却依旧坚守其立场,不发动类似老马喜爱的矛草行动大逮捕,以稳固该政权。
当然,以上的举动都可被诠释为伯拉性格软弱的表现,而对老马的政绩做出不留情的切割,也同样是为自己的朋党利益,可是,大选后伯拉有多次对在野党展开灭绝行动的机会,他却拒绝选择展示绝对权力的诱惑,遵循民主游戏规则,其诚意有目共睹。如果是老马或纳吉,又如何?
选择不分裂巫统,不援用恶法把在野党领袖扣留起来,继续让还未成型的两线制有机会各自抗衡彼此竞争,就这至高点来看,伯拉更显得难能可贵。
所以说,伯拉对大马未来走出民族极端主义,迈向民主化,其扮演的历史性角色,无能出其左右。
发表于 15-12-2008 06:08 PM
最近伯拉提呈的的法案,倍受争议。
不管大家认为这是伪民主,还是不必要的法案,伯拉依然赶在他下去之前,在国会辩论。
而如今竟由纳吉亲自下令要支持该两项的法案,这点可看出国阵尤其是巫统内部对其法案的戒心不小。
要注意的是,如何把这次的改革议程圆滑的被三读通过,才是重点。突破一点,带动全面。
如果说是伯拉不敢放手一博,大胆改革,也不能说是合情合理。
试想,如果是在伯拉的这个位子,他能够以180度的转变,来推动其改革议程吗?
当然,许下的话要实践,而这次的所谓“改革”两法案,虽然不汤不水,却也把某些权限下放到其他体制下,而不是一味由首相一职独揽大权,尤其是对比老马,更显其可爱之处。
许多事情是渐进的,不是从损坏不堪的情况马上变得完美无缺,好像多年来在野党口里所天花龙凤那样的简单。
就最近的进展,伯拉还是佩得个“民主之父”。
政治上的,就归政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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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09 10: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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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评论:跳槽夺权的正当性 (Thursday, February 5, 2009)
要谈到所谓的正当性,就先得要认识,什么是健全运作的社会。
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或是政权,是健全运作的社会的必要条件,而这样的社会,也是人存在的必要条件。然而,社会必需以概念和信仰为其最根本的基础,并从此延伸出其独特的具体现实,才能建构具正当性的政治权力。
而一个健全运作的社会,首先必须要有两个先决条件:一,必须赋予个别社会成员(或一份子)地位与功能;二,具有决定性的社会权力,必须有其正当性。
前面的部分,是为社会生活提供目的与意义;后面的部分,则是在此架构中,将社会具体化,并从而创造出如社团政党等机构。
前面也提到,社会对于人性和道所抱持的基本信仰,决定了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功能;同样地,这些基本信仰也决定了所谓的正当的权力。换句话说,正当的权力可以定义为,以社会基本道德观为根据的统治权。
确实,只要这个统治权,也是具有决定性的社会权力,是立锥于自由、平等和公正的主张,并用特定机构致力于这些理想目标的实现,这个社会自然能成为自由、平等和公正的社会。因为,这些基本架构也属于一种正当权力。
那么,因跳槽而获得的权力,是否具有正当性?
其实,要了解到,正当性纯粹是功能性的概念,绝对的正当性并不存在。权力要具备正当性,一定要一社会基本信仰为依据。而正当性是什么,也必须从它所处的社会和该社会所抱持的政治信仰来判断。
重点是,能发挥社会功能的权力,就是正当的权力。
另外,正当的权力是什么?--这个是属于功能性分析的问题;而个人有没有权利或义务去对抗他认为有害的权力?--则是道德上的问题。前者的答案不能决定后者的答案。
不正当的权利不受控制,也不可能受到限制,因为其本质就是不可掌控的。
所以说,如果社会能够接受跳槽这样的举动,其夺权就具有正当性,反之也然。以民为归。
(source from : The future of industrial man) - Peter Druc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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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9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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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09 1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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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14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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