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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财政预算案 - 終期股息免稅 - 加码投资Dividend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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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7 10: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样的优惠下应当投资‘Dividend Fund’,过往许多发放到投资手上的股息都得征收27%所得税,造成实际收入减少。也因为如此,许多投资者他们在除权日时宁愿卖出也不要拿股息(除权后股价相对调整)。

以后,我们收到的股息将不再扣除所得税了,这样‘股息型基金’的收益必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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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7 10: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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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7 1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那有什么好的股或者基金介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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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7 11: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PUBLIC MUTUAL系列的股息基金
-本地的股息基金
PUBLIC DIVIDEND SELECT FUND
PUBLIC ISLAMIC DIVIDEND FUND

-海外的股息基金
PUBLIC FAR EAST DIVIDEND FUND
PUBLIC ISLAMIC ASIA DIVIDEND FUND


如果是PB系列的股息基金
-PB ASEAN DIVIDEND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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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7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啟用單層稅系統
投資者免股息稅


(吉隆坡7日訊)股息免稅!

政府將在08稅年推介單層(single tier)公司稅系統,意即公司盈利稅是最后徵稅,分發給投資者的股息則免稅。
為了簡化及增強稅務行政系統,政府將在公司稅率達26%或2008稅年起,推介單層公司稅系統。

單層稅務系統制度下,公司盈利稅是最后徵稅,因此股東所獲的的股息不需再繳稅。

目前,公司及股東股息都得繳稅。

另外,單層稅務系統制度下,課稅收入達50萬令吉的中小型企業,稅率保持20%不變。

第108條會計準則下,2008年1月1日起沒有賒帳余額(credit balance)的公司,可自動轉至單層稅務系統制度,並以26%稅率徵稅。

有賒帳余額的公司,則可選擇要否使用單層稅務系統制度。

擁有賒帳余額,卻選擇不使用單層稅務系統制度的公司,可在截至2013年12月31日長達6年的交替期,使用賒帳余額來分發股息。

機制條件
使用賒帳的機制及條件包括:

*用來分發股息的賒帳余額,必須是截至今年12月31日尾。
*賒帳余額,只能調整為扣稅。
*交替期任何時間內全面使用賒帳余額的公司,將自動轉至單層稅務系統制度。
*所有公司將在2014年1月1日,自動轉至單層稅務系統制度,即使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仍擁有賒帳余額。
*不允許公司收購其他公司、以吸納賒帳余額時現有撥備的原規定仍然維持。
*公司只能允許派發現金股息。
*中小型企業派發股息的繳稅,將根據目前最高稅率從賒帳余額中扣除。

抵稅金額
另一方面,股東索取抵稅金額(tax credit)條件包括:

*只有與股息收入有關的直接開銷,可從股息調整收入后扣除。
*只有連續或超過90天持股的股票(上市公司股票除外),才可索取抵稅金額。
*只有源自普通股的股息,才可用來索取抵稅金額。
*非源自業務來源的股息收入,不可和其他課稅收入一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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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7 0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给股票的吧。。。。和信托有直接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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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7 08: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y_cat 于 8-9-2007 02:04 PM 发表
这个是给股票的吧。。。。和信托有直接关系吗?




信托基金投资的是股票,也有分Dividend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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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7 1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股票Dividend还是declear自己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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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7 08: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llo_hello92 于 8-9-2007 11:27 PM 发表
股票Dividend还是declear自己个人所得税。。。。。

是吗?难道也像property gain tax一样?反而在income tax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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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7 09: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大众基金的distribution都不用扣28%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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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7 09: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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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07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atsmon 于 9-9-2007 09:34 AM 发表
看这里:
股息扣税--新制度的陷阱


今早看the star也看到相同的东西,不是很明白。。。

现在终于明白了。。。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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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7 04: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都有说明这对中、低收入的人士不利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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