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3675|回复: 67

Takumi --- 为什么投资单位信托? 爭論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2-4-2007 06: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MUTM Code Of Ethics And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第四页第一段:
In dealing with investors and clients, Ordinary Members and their officers shall at all times act with all honesty and full integrity and shall ensure that all transactions are made with the best interest of investors and clients in mind. Integrity demands honesty which must not be subordinated to personal gain and advantage.

我看还是别煽风点火算了!

[ 本帖最后由 吉韵他语 于 13-4-2007 12:18 A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1-4-2007 03: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kumi 于 11-12-2006 02:07 PM 发表
单位信托: 家庭投资计划的基石

为什么单位信托是家庭投资的最佳形式:

单位信托是广泛地分散的投资工具,而且较投资于个别股票的风险低。

单位信托投资于环球市场,并投资于不同的金融工具,因此可以满 ...


##本人看了你写的『为什么投资单位信托?』的文章后才发觉我的知识还没有你写的文章中的1%;真的是甘拜下风,之前对你的批评真的是有眼不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4-2007 07: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k50 于 11-4-2007 03:57 AM 发表


##本人看了你写的『为什么投资单位信托?』的文章后才发觉我的知识还没有你写的文章中的1%;真的是甘拜下风,之前对你的批评真的是有眼不识。。。


没关系。
大家有机会多多指教与交流。

共勉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1-4-2007 1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kumi 于 11-4-2007 07:50 AM 发表


没关系。
大家有机会多多指教与交流。

共勉之


##本人看了你写的『为什么投资单位信托?』的文章后才发觉我的『文抄公的』知识还没有你写的文章中的1%;真的是甘拜下风。之前对你的批评真的是『没错』;大家别再被他的文章给蒙蔽了。有眼不识『文抄公』Takum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2-4-2007 12: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k50 于 11-4-2007 12:59 PM 发表


##本人看了你写的『为什么投资单位信托?』的文章后才发觉我的『文抄公的』知识还没有你写的文章中的1%;真的是甘拜下风。之前对你的批评真的是『没错』;大家别再被他的文章给蒙蔽了。有眼不识『文抄公』 ...

##『文抄公』Takumi 还没来澄清!!
##其实Takumi应该把文章来源的网站告诉大家,让大家有更多学习的机会。
##Takumi文章来源自两个国家,但是更改了部分的货币单位和上市公司的名称。最明显的错误如下。。。

##From Takumi第5帖:
投资基础: 股票
您有没有想过拥有大众银行(PBBANK)的一部分? 又或者马来亚银行的一部分?

通过股票您就可以实现这个梦想。股票基本上是一家公司的「份额」。拥有股票就是「拥有权」最贴切的字面定义: 您获得了公司里每一张办公桌、每一个文件柜、每一份合同和每一次销售的一部分。更棒的是,公司每赚一新元,其中就有一部分是您的。您购买的份额越多,您在公司的利益也就越大。  

股票是公司为了发展业务而获得额外财政资源的方法 – 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投资者。股票的价格可以有很极端的分别,从每股几仙,到每股多于1,000,000马币 。

##原文
投资基础: 股票
您有没有想过拥有新加坡航空(SIA)的一部分? 又或者杨协成的一部分?
通过股票您就可以实现这个梦想。股票基本上是一家公司的「份额」。拥有股票就是「拥有权」最贴切的字面定义: 您获得了公司里每一张办公桌、每一个文件柜、每一份合同和每一次销售的一部分。更棒的是,公司每赚一新元,其中就有一部分是您的。您购买的份额越多,您在公司的利益也就越大。  

股票是公司为了发展业务而获得额外财政资源的方法 – 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投资者。股票的价格可以有很极端的分别,从每股几仙,到每股多于1,000,000新元 (雅虎!日本在2000年2月创造的纪录)


##马股何时有发生过『每股几仙,到每股多于1,000,000马币』,因为怀疑就上网查证;原来文章出自新加坡。

##From Takumi第21帖:
您已经为您的目标订立优先次序,也知道应该先朝着哪些目标努力。现在,给您的目标分配一个具体的金额。举例说,一次全家的欧洲旅行需要至少23,000马币。或者,一辆新车的首期大约需要46,000马币。


##原文
您已经为您的目标订立优先次序,也知道应该先朝着哪些目标努力。现在,给您的目标分配一个具体的金额。举例说,一次全家的欧洲旅行需要至少10,000新元。或者,一辆新车的首期大约需要20,000新元

##各位看官;『一辆新车的首期大约需要46,000马币』。在马来西亚RM46,000的首期应该是买BMW 5 Series,Mercedes E-Class OTR 的价位了。买MYVi刚刚好不用Loan 。新加坡有拥车证,所以一辆新车的首期大约需要20,000新元是合理的。

http://www.fundsupermart.com/main/home/whyUnitTrusts.svdo   资料都在投资学堂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2-4-2007 12: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k50 于 11-4-2007 12:59 PM 发表


##本人看了你写的『为什么投资单位信托?』的文章后才发觉我的『文抄公的』知识还没有你写的文章中的1%;真的是甘拜下风。之前对你的批评真的是『没错』;大家别再被他的文章给蒙蔽了。有眼不识『文抄公』 ...


##另一帖是第22帖,原自澳洲
http://www.1688.com.au/bbs/200510/1685.shtml
##不好意思;原来澳洲的文章跟Takumi一样是『文抄公』,搞不好Takumi在澳洲www.1688.com.au论坛的金融投资版主身分叫『悉尼山水木』

##原文在此1998年由安本资产管理董事:德格拉斯 著
http://www.zaobao.com/zaobao/stock/pages/gushi120498a.html

##看了澳洲的和第22帖后再看原文,大家有何感想?如果你是安本资产管理董事:德格拉斯, 你会有何感想?Takumi你又有何感受?

[ 本帖最后由 lsk50 于 12-4-2007 02:02 A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2-4-2007 12: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k50 于 12-4-2007 12:31 AM 发表

##『文抄公』Takumi 还没来澄清!!
##其实Takumi应该把文章来源的网站告诉大家,让大家有更多学习的机会。
##Takumi文章来源自两个国家,但是更改了部分的货币单位和上市公司的名称。最明显的错误如 ...


呵呵!我曾是Fundsupermart.com的员工之一。
去年我已经在佳礼论坛已经表明我曾在这间公司效劳过。
既然阁下硬要在鸡蛋里挑骨头。我也没话好说的。
这主题我早就注明是“分享”。
所以我没必要与你纠缠下去。
要吵要闹随便你。。。
反正我就是不喜欢争锋相对。
还有这里很多见过我的网友。。
我也向他们说我曾在这间新加坡的网上信托基金公司上班的事情。

共勉之


[ 本帖最后由 Takumi 于 12-4-2007 01:50 A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2-4-2007 02: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kumi 于 12-4-2007 12:43 AM 发表


呵呵!我曾是Fundsupermart.com的员工之一。
去年我已经在佳礼论坛已经表明我曾在这间公司效劳过。
既然阁下硬要在鸡蛋里挑骨头。我也没话好说的。
这主题我已经注明是“分享”。
所以我没必要与你纠缠下去。
要吵要闹随便你。。。
反正我就是不喜欢争锋相对。
还有这里很多见过我的网友。。
我也向他们说我曾在这间新加坡的网上信托基金公司上班的事情。

##虽然你曾是Fundsupermart.com的员工之一,但是与你篡改文章是两回事。
##就算你曾是Fundsupermart.com的员工之一而篡改文章是经过作者的允许,请看第91帖,你用联合早报12/4/1998由安本资产管理董事:德格拉斯 著『单位信托的基本常识』的文章而不把安本资产管理董事:德格拉斯 的大名放上并篡改文章的内容,看了真是恶心。手法和澳洲的www.1688.com.au论坛的金融投资版主『悉尼山水木』一模一样。。   
##分享是好事,但应该尊重他人的著作;看原文才最重要;更重要的是告诉大家作者的大名及来源。
##我在第87帖中故意写了。。。。本人看了你写的『为什么投资单位信托?』的文章后才发觉我的知识还没有你写的文章中的1%;真的是甘拜下风,之前对你的批评真的是有眼不识。。。
##Takumi回我第88帖: 『没关系。大家有机会多多指教与交流。』我那么强调『你写的文章中』是保留机会让你澄清文章的出处,可你还是选择不否认文章是出自你。你用意何在?生意?
##在本楼根本未曾向看官们澄清文章是出自他从,而他一直接受大家的赞美。
##“分享”:原来在cari『分享』的意义是:拿别人的东西改一下当成自己的与大家分享。
##分享应该是:把自己的经验与大家相互分享;把别人好的东西与大家分享并告诉大家那里找得到。
##既然是分享,为什么不直接了当告诉大家你曾服务的Fundsupermart.com有很好的投资基金教学,让大家跟着步伐一步一步学呢?想来想去你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让大家信任你并依靠你提供的意见来投资基金,那么你的生意肯定是蒸蒸日上,恭喜恭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2-4-2007 08: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k50 于 12-4-2007 02:36 AM 发表

##虽然你曾是Fundsupermart.com的员工之一,但是与你篡改文章是两回事。
##就算你曾是Fundsupermart.com的员工之一而篡改文章是经过作者的允许,请看第91帖,你用联合早报12/4/1998由安本资产管理董事: ...


真好笑!我现在才知道嫉妒原来是那么的恐怖!
在这个论坛上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位网友“分享”他们的资讯来源。
我的资料来源一定要放连接的吗?
我从5年前加入论坛已经不知道已经"分享"不知道到多少次的新闻与资料资讯了。
在股票论坛我也不曾被版主说不能“分享”类似的资讯。
还有!我已经离开fundsupermart.com这间公司了。
所以我没有必要在这里再介绍我已经离开的企业。
我从来没有名目张胆的论坛公开招生意。(如直接在论坛打广告等!)
生意的来源是看你对信托基金这个事业的热情,专业与尽责的程度。
既然你那么不爽网友们给于地评语与评价。。我也没必要与你口舌之争。
因为我提供的资询不只是区区这些而已。。。
还有最后我没必要与你这个嫉妒心重的人计较。。
祝你好好的在人寿保险事业蒸蒸日上。


共勉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2-4-2007 0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Takumi</i> 于 12-4-2007 08:32 AM 发表<br />

<br />

<br />
真好笑!我现在才知道嫉妒原来是那么的恐怖!<img src="images/smilies/sweat.gif" smilieid="32" border="0" alt="" /> <br />
在这个论坛上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位网友“分享”他们的资讯来源。<br />
我的资料来源一定要放连接的吗?<br />
我从5年前加入论坛已经不知道已经"分享"不知道 ...
<br />
##真正好笑!我发现你分享的文章有很多篡改错误的地方才进一步用google查证真正的文章来源,如果是原文被你贴在此而没有错误被我发现的话我会那么无聊的来纠正你吗?这样的行为叫嫉妒吗?你根本是在转移话题。
##好像篡改文章在你的心中并不算是什么不良的行为,
##我从来没有质疑分享新闻与资讯,重要的是有迹可寻让我们能得到正确的新闻与资讯。像king1892报道的方式,我会去质疑吗?如果要说我嫉妒的话我真的很嫉妒king1892的才华而不是你,别臭美了!
##这样篡改别人创作的行为如果不制止的话;这样的论坛就没有意义了。
##你有没有在论坛公开或PM方式招生意我没兴趣知道。但是不告诉大家你曾服务的Fundsupermart.com有很好的投资基金教学;不就让人怀疑你们有利益上的冲突。别忘了你的前公司的网站有copyright,而你转载又篡改。。。
##请针对你篡改文章误导大家的事,别转移话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4-2007 10: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吉韵他语 于 12-4-2007 06:47 PM 发表
FMUTM Code Of Ethics And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第四页第一段:

我看还是别煽风点火算了!

哇,你連這個也搬出來啊!好厲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4-2007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k50 于 12-4-2007 02:54 PM 发表
<br />
##真正好笑!我发现你分享的文章有很多篡改错误的地方才进一步用google查证真正的文章来源,如果是原文被你贴在此而没有错误被我发现的话我会那么无聊的来纠正你吗?这样的行为叫嫉妒吗?你根本 ...


我之前在fundsupermart.com的工作任务就是向广大的新加坡投资者解释如何与fundsupermart做基金交易。
如何开户口,如何买卖与转换基金等等。。
这些中文资讯我本身都有权利参与的。。
你不明白前后是非就说我盗用版权。。真是莫名其妙!
我自己有权参与的事务竟然说我篡改。呵呵!笑话!
我是更改了这新加坡版本变成马来西亚版本。
因为我认为这些资料对本国投资者也十分有用。
这就是我开这主题的主要因素。
还有这主题的资讯也得到很多网友的认可。
不好意思,我的马来西亚版本的错误地方能给你发现。算你厉害!多多包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3-4-2007 02: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kumi 于 12-4-2007 11:48 PM 发表


我之前在fundsupermart.com的工作任务就是向广大的新加坡投资者解释如何与fundsupermart做基金交易。
如何开户口,如何买卖与转换基金等等。。
这些中文资讯我本身都有权利参与的。。
你不明白前后是非就说我盗用版权。。真是莫名其妙!
我自己有权参与的事务竟然说我篡改。呵呵!笑话!
我是更改了这新加坡版本变成马来西亚版本。
因为我认为这些资料对本国投资者也十分有用。
这就是我开这主题的主要因素。
还有这主题的资讯也得到很多网友的认可。
不好意思,我的马来西亚版本的错误地方能给你发现。算你厉害!多多包涵!


##我只是提醒你;你篡改fundsupermart.com的资料是有copyright的,我可没说你盗用版权。

##奇怪了;以你的逻辑来说如果你在旧公司有份参与创作(只是推广工作)在离职后还是能享有一切的更改权力及使用权而没有盗用版权(你说的)。看官们,如果你请Takumi到你的公司上班你的风险是多么的大呀!他能在离职后还拥有在你公司产品或著作的智慧产权,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另一个可笑的逻辑『我自己有权参与的事务竟然说我篡改。呵呵!笑话!』
如果你还在该公司我没话说,可是你已经离职了不是吗?你现在还有真正的权力参与吗?

##我没有反对你整理这些资料,反而一路看你的帖很欣赏你的用心,但是我最反对的就是没有把原文和作者的出处公布(有把这文章当成自己的嫌疑);这样的帖会造成很多的误解(国情;地域;文化都有不同的见解)就像你改的『最少要用RM46,000(新币20,000xRM2.30)来付车子的头期』;在马来西亚你已经是日入千元户了,在新加坡呢?只不过是中等收入的家庭吧了。

##改成马来西亚版本有经过fundsupermart.com的同意吗?哦!我忘了你有权做任何的更改就因为你是他的前雇员。失敬!失敬!

##如果你是真心发表并介绍这公司的网站更能凸显你的专业道德。

##请把台湾的文章来改一改,改成马来西亚版本,那会是什么样子呢?原创就是原创!如果拿原文来看,不用篡改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环境及用语类似。

##最后再请问你,你是新加坡联合早报或安本资产管理董事:德格拉斯的雇员吗?如果不是,那么你的第一个逻辑就不成立了,所以你没有权力来更改该文章『单位信托的基本常识』(第22帖或参考第91帖)。新加坡联合早报怎么做呢?把作者的大名:『安本资产管理董事:德格拉斯』放在最上面。但是这是新加坡联合早报提供的吗?不是的;资料来源自。。。(本栏是新加坡股票交易所和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联合提供的公众教育计划资料。)
http://www.zaobao.com/zaobao/stock/pages/gushi120498a.html

##『我的马来西亚版本的错误地方能给你发现。算你厉害!多多包涵』
我开始批评Takumi是『文抄公』把别人的文章当成自己的;是因为我的第一感觉是Takumi自己写的文章(看第87,88帖Takumi默认文章出自他自己)。但后来Takumi却说是“分享”新闻与资料没什么不对(第92帖)(不肯承认是自己的文章;因为东窗事发)现在Takumi又用他自己的logic:『虽然他已离职了不过还有权参与』来说服大家他认同的行为没错,因为『很多网友的认可』所以也没错,因此却大方承认文章出自他自己『我的马来西亚版本』。说穿了还不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网友的信任,生意自然会来。Takumi有很多新山及新加坡的顾客;如果放了原文出处,相信生意都会溜走了。因为新加坡太近了;它又是基金超级市场,又可分析所有新加坡基金表现。但是这是专业的基金代理吗?

##因为太累了!这是我最后的批评希望你能自律,别让看过这些文章的新加坡朋友笑掉大牙。难道我们只能永远组装别人的产品再加上一点马来西亚元素吗?Malaysia 真的 boleh 吗?

[ 本帖最后由 lsk50 于 13-4-2007 03:45 A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4-2007 07: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k50 于 13-4-2007 02:44 AM 发表
##我只是提醒你;你篡改fundsupermart.com的资料是有copyright的,我可没说你盗用版权。

##奇怪了;以你的逻辑来说如果你在旧公司有份参与创作(只是推广工作)在离职后还是能享有一切的更改权力及使用权而没有盗用版权(你说的)。看官们,如果你请Takumi到你的公司上班你的风险是多么的大呀!他能在离职后还拥有在你公司产品或著作的智慧产权,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首先我要先解释何谓“分享”,何谓“转帖”,何谓“原创”???
为何我在这主题标签为“分享”!反而不选择放“原创”或者“转帖”。
第一,转帖的意思就是100% 转载其他文章的内容。
第二,原创的意思就是100%创造自己的文章内容。
而“分享”的意思就包涵了以上两个特点。也就是说转帖有意义的文章再加入自己的见解。
第三,身为fundsupermart.com的前雇员。很荣幸有机会与一班大马与新加坡的华人精英一起工作与研究投资基金的知识。能与这些精英们交流与创作是我生平的荣幸。
虽然我已离职(一切的咸淡苦辣尽在不言中),可是我在这企业的服务期间所得到的知识及一切心血与努力是不可抹杀的。
我之所以将新加坡版本基金资讯更改为马来西亚版本的目的其实很简单,除了为自己的努力与心血做为纪念与印记,也将我在这间新加坡公司就业期间所得到的等等分享给所有大马的基金投资者们。
可是,“有心人”却以copyright,智慧产权等等字眼来形容(或者我该说是“定罪”?)。
呵呵!我现在才明白什么叫做“树大招风”。

##另一个可笑的逻辑『我自己有权参与的事务竟然说我篡改。呵呵!笑话!』
如果你还在该公司我没话说,可是你已经离职了不是吗?你现在还有真正的权力参与吗?



试问在座的所有看官们,当我们发现一篇很有意义的文章,继于加入自己的见解然后分享给大家,难道这叫“篡改”吗?如是这样,网上论坛从何而来?那请问“分享”的定义又是什么?
难道“过去”的作品就没资格“分享”吗?
或许这才是天大的笑话!

##我没有反对你整理这些资料,反而一路看你的帖很欣赏你的用心但是我最反对的就是没有把原文和作者的出处公布(有把这文章当成自己的嫌疑);这样的帖会造成很多的误解(国情;地域;文化都有不同的见解)就像你改的『最少要用RM46,000(新币20,000xRM2.30)来付车子的头期』;在马来西亚你已经是日入千元户了,在新加坡呢?只不过是中等收入的家庭吧了。


首先,我为我的疏忽感到抱歉。关于马新经济差异的区别没有认真的思考就更改。
不过这也足以证明小弟没有取代原创者的野心(不再下文标签作者与出处并不代表在下就是作者)。
多谢您的“用心欣赏”,小弟实在承受不起。
回看二月尾全球股市大股灾,您对我的投资建议说了些什么?(第20楼)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797625

lsk50发表于 2-3-2007 11:52 PM 资料文集短消息
##[ 我是继续乘低买入..因为10年难得一见的便宜货大拍卖终于要上演了 ] 请你收回这句话,因为你说了天大的谎话。
今天闭市1161.68;最接近的纪录是23/1/07所缔造的,这就是10年难得一见的便宜货大拍卖吗?就算是继续下跌到900点还不是把时间倒退至17/7/06闭市902.70;你会真的买到便宜货吗?那叫打回原形。
##
便宜货?就因为有很多像你这样的人把股票当货来买卖,股市才会有那么的激情。
##我欣赏你的客户作switching 的动作,而你说的话就像是为了说服客户继续增加投资的话术,难道忘了1998年的股灾吗?当时有多少的人像你一样的观点继续乘低买入,结果子弹用光时还继续往下跌时你要如何乘低买入呢?


又看您在我的10大信托基金排行榜主题又说了些什么?(第15楼)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723531

lsk50 发表于 17-1-2007 06:36 PM 资料文集短消息
**可惜在Lipper只看到一个Public的Fund独占鳌头,应该是转换期吧!2006年风光的数十奖项又登报的景象今年应该看不到了。
**另外Public Mutual的朋友说:讲师交待不能再强调Publi Mutual是得奖无数的公司。
**现在外面很多其他Mutual Fund的代理都在唱Public Mutual的差强人意的表现,所以你们要加油哦!



我们道不合不相为谋,小弟又何其有幸让您如此“费尽心思”并“处心积虑”的为小弟的分享进行调改。
无论哪行哪业,个人职业第一操守,“只可强调自身产品强项而不贬低他人特色”,各位看官们都是明眼的智慧人士,何须小弟多言?“狗仔队”不是我的个人作风。。。。呵呵!

##改成马来西亚版本有经过fundsupermart.com的同意吗?哦!我忘了你有权做任何的更改就因为你是他的前雇员。失敬!失敬!


再言,“心得分享”是无罪的!!!
无论在下或任何其他人有没有参与过这间企业的资讯整理,只要不是未得到允许而私下公开某公司P&C文件,都不被称为“没经过同意之下进行篡改”。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任何合法管道得到任何有兴趣的资讯,然后分享给“同道中人”。
(我想,分享及论坛的定义无需再做任何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4-2007 07: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真心发表并介绍这公司的网站更能凸显你的专业道德。


??咦??
您不是一路都有看我的帖,并且很欣赏我的用心吗?怎么会漏了这一篇呢?
再言,本人目前是“大众信托基金顾问”,光是协助投资者们就有够忙的,您应该也是啊!难道您身为大东方人寿的代理员,会很空闲吗?应该不会吧。若非为了自身事业,您也不会和保城的代理员发生争吵吧!对不?

##请把台湾的文章来改一改,改成马来西亚版本,那会是什么样子呢?原创就是原创!如果拿原文来看,不用篡改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环境及用语类似。

##最后再请问你,你是新加坡联合早报或安本资产管理董事:德格拉斯的雇员吗?如果不是,那么你的第一个逻辑就不成立了,所以你没有权力来更改该文章『单位信托的基本常识』(第22帖或参考第91帖)。新加坡联合早报怎么做呢?把作者的大名:『安本资产管理董事:德格拉斯』放在最上面。但是这是新加坡联合早报提供的吗?不是的;资料来源自。。。(本栏是新加坡股票交易所和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联合提供的公众教育计划资料。)
http://www.zaobao.com/zaobao/stock/pages/gushi120498a.html


哦。。。我想我有必要再次强调“分享”了。
再言,在马来西亚的论坛里分享“单位信托的基本常识”给大马人,不以马来西亚为出发点,难道要以其他国家为基础吗?那您的意思是不是我们不可以通过合法管道阅读其他国家的资讯,来作为参考呢?那网际网络应该进行国家区域的分割,大家不能互相阅读分享咯??
所以,我已经十分强调这主题是“分享”!
分享这句话语就已经包含了原创与转帖的意思。


##『我的马来西亚版本的错误地方能给你发现。算你厉害!多多包涵』
我开始批评Takumi是『文抄公』把别人的文章当成自己的;是因为我的第一感觉是Takumi自己写的文章(看
87,88帖Takumi默认文章出自他自己)。但后来Takumi却说是“分享”新闻与资料没什么不对(第92帖)(不肯承认是自己的文章;因为东窗事发)现在Takumi又用他自己的logic:『虽然他已离职了不过还有权参与』来说服大家他认同的行为没错,因为『很多网友的认可』所以也没错,因此却大方承认文章出自他自己『我的马来西亚版本』。说穿了还不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网友的信任,生意自然会来。Takumi有很多新山及新加坡的顾客;如果放了原文出处,相信生意都会溜走了。因为新加坡太近了;它又是基金超级市场,又可分析所有新加坡基金表现。但是这是专业的基金代理吗?


第一:“我的第一感觉。。。”,老大,你以感觉将人定罪,有点可笑及主观吧?!
第二: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东窗事发”可是您个人的见解,我急于将自身所得到的“分享”给大家,小事一幢,您大哥却费尽心思绞尽脑汁的,以您的主观加上“金玉良言" 狂轰乱炸。。。
坦白说,你让小弟大开眼界,并对我个人最欣赏的人寿保险企业-大东方人寿企业的“人才”刮目相看。
第三:虚幻的知名度并不会带来信任,只有真正有实力的人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本分并发光发亮,你认同吗?

##因为太累了!这是我最后的批评希望你能自律,别让看过这些文章的新加坡朋友笑掉大牙。难道我们只能永远组装别人的产品再加上一点马来西亚元素吗?Malaysia 真的 boleh 吗?


我想在你发表这一段看法前,应该好好的了解一番再做言论。fundsupermart.com企业有25%-50%的雇员或高层都是大马华人。fundsupermart.com的Chairman/CEO就是土生土长的大马华人,目前是新加坡PR。朋友,您这句话可会严重伤害曾任职或现任职在fundsupermart.com上班的大马华人。
何必为了你“个人的喜好与作风”,贬低自己的民族与荣誉??

《清者自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4-2007 0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水龙 于 12-4-2007 03:03 PM 发表
这里很多都是带着假面具做人的代理,尤其是那些时常说帮助别人的人是最危险,因为这样的人,塑造自己的大好人风格,这种人是最阴湿,无耻和最危险,因为这样的人对人家好是有目的的,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你们的钱.

...

我只想发表下个人意见,并没有恶意,有谁做sales的不是为了钱,是为了帮助别人呢?我觉得这都是正常的,good service嘛。。
有时想来这里看看大家对投资的意见,却经常看到这些争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4-4-2007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kumi 于 14-4-2007 07:51 AM 发表
回看二月尾全球股市大股灾,您对我的投资建议说了些什么?(第20楼)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797625
QUOTE:
lsk50发表于 2-3-2007 11:52 PM 资料文集短消息
##[ 我是继续乘低买入..因为10年难得一见的便宜货大拍卖终于要上演了 ] 请你收回这句话,因为你说了天大的谎话。
今天闭市1161.68;最接近的纪录是23/1/07所缔造的,这就是10年难得一见的便宜货大拍卖吗?就算是继续下跌到900点还不是把时间倒退至17/7/06闭市902.70;你会真的买到便宜货吗?那叫打回原形。
##
便宜货?就因为有很多像你这样的人把股票当货来买卖,股市才会有那么的激情。
##我欣赏你的客户作switching 的动作,而你说的话就像是为了说服客户继续增加投资的话术,难道忘了1998年的股灾吗?当时有多少的人像你一样的观点继续乘低买入,结果子弹用光时还继续往下跌时你要如何乘低买入呢?


##我只针对你这主题发出批评;一事对一事,有错误就要指正。如果你没有错我需要批评你吗?

##别忘了你根本都没回复我提的这个问题,难得你还放在心上,就请你现在回复吧。
Takumi 第2帖
我是继续乘低买入..因为10年难得一见的便宜货大拍卖终于要上演了.
Takumi 第26帖
我所谓的便宜货是指那些大众信托刚上市不久的FAR EAST系列基金。
它们的基金价还是RM0.25左右徘徊着。对我来说还是属于便宜的价位。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797625

第35帖我的回复
##你说:[我所谓的便宜货是指那些大众信托刚上市不久的FAR EAST系列基金。] 更是个大笑话,10年难得一见的便宜货原来是一个NEW BORN的基金产品,何谓便宜?难道刚推出的价钱是RM1.00,而现在的价钱是RM0.25;如是这样的话真可算得上是便宜货,但事实并非如此,你根本只是在推销你的产品吧了。

又看您在我的10大信托基金排行榜主题又说了些什么?(第15楼)
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723531
QUOTE:
lsk50 发表于 17-1-2007 06:36 PM 资料文集短消息
**可惜在Lipper只看到一个Public的Fund独占鳌头,应该是转换期吧!2006年风光的数十奖项又登报的景象今年应该看不到了。
**另外Public Mutual的朋友说:讲师交待不能再强调Publi Mutual是得奖无数的公司。
**现在外面很多其他Mutual Fund的代理都在唱Public Mutual的差强人意的表现,所以你们要加油哦!


##股市有牛有熊,基金公司也是一样。最后的是鼓励的话;你难道只感觉到我在损你吗?
##说的是事实,一年的表现只有一个奖。

[ 本帖最后由 lsk50 于 14-4-2007 02:36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4-2007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lsk50对你多次的责难你似乎都不宵一顾,唯这次搬出你篡改文章的内幕(至少对我而言是内幕)才引起你一些的紧张,不断的澄清,否则你也必然和之前一样的把他当阻止你发财的废话。

还有,你在反驳他的同时,还反讽他的大东方,你没有针对他个人的行为却是整个大东方,也实在令我看不过眼。而他只针对你,却没有针对大众信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4-2007 05: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sk50 于 14-4-2007 02:23 PM 发表
##我只针对你这主题发出批评;一事对一事,有错误就要指正。如果你没有错我需要批评你吗?

##别忘了你根本都没回复我提的这个问题,难得你还放在心上,就请你现在回复吧。


本人只会对真正有诚意的“讨论交流”做出反应,对于别有目的或有机心的“针对”,应该没有必要发言。
各位明眼的论坛同志,我想关于这一点无需言明吧。。。
(朋友,点到既止这个道理无需我多言吧。以你那么聪明有才智,应该明白“过分”侵略只会造成反效果)
假设小弟提议了什么不恰当的投资建议,欢迎大家共同讨论分享学习。不过我也相信,假设小弟真的发出任何严重错误或误导的意见,佳礼论坛上的网友们该早就提出异议或甚至炮轰我了。。。
还有劳您如此费尽心思的“细心”阅读我的分享,在鸡蛋里挑骨头的大费周章?

第35帖我的回复
##你说:[我所谓的便宜货是指那些大众信托刚上市不久的FAR EAST系列基金。] 更是个大笑话,10年难得一见的便宜货原来是一个NEW BORN的基金产品,何谓便宜?难道刚推出的价钱是RM1.00,而现在的价钱是RM0.25;如是这样的话真可算得上是便宜货,但事实并非如此,你根本只是在推销你的产品吧了。


事实胜于雄辩,只有真正见过我与我交流过的投资者才知道我要表达些什么。
关于远东系列基金,小弟应该在这论坛上发表过N次那么多了。。。
再说,您不是一路都有看我的帖,并且很欣赏我的用心吗?
难道我在发表FAR EAST系列基金的投资看法时,你没有专心阅读我的回帖吗?奇怪哦!

##股市有牛有熊,基金公司也是一样。最后的是鼓励的话;你难道只感觉到我在损你吗?
##说的是事实,一年的表现只有一个奖。


我想我应该可以引用您大哥惯用的方式:
“我的第一感觉告诉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不像是“鼓励”的话。”
而且,不是“我”,而是“大众信托”!
各位看官们,请问大家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酸”呢?
再加上我那个主题根本没有强调任何得奖的“威水史”。
可是为何反而是阁下主动上门拜访打扰呢?
再说我们大众信托强调长线投资达到高回酬。
一年得一奖又如何呢?难道你的基金就是每一年12个月之内做“低买高卖”的交易吗?
既然要那样做。选择信托基金投资根本不适合你。
你应该选择更高风险的股票/期货或者货币投资工具等等。
大众信托为何得到大部分的投资者的认同。
最主要因素就是它的投资回酬就是以“稳健”,“保本”与“长线”为主。

共勉之



[ 本帖最后由 Takumi 于 14-4-2007 05:48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4-4-2007 05: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棵呆 于 14-4-2007 05:10 PM 发表
之前lsk50对你多次的责难你似乎都不宵一顾,唯这次搬出你篡改文章的内幕(至少对我而言是内幕)才引起你一些的紧张,不断的澄清,否则你也必然和之前一样的把他当阻止你发财的废话。

还有,你在反驳他的同时,还反讽他的大东方,你没有针对他个人的行为却是整个大东方,也实在令我看不过眼。而他只针对你,却没有针对大众信托。



坦白说,你让小弟大开眼界,并对我个人最欣赏的人寿保险企业-大东方人寿企业的“人才”刮目相看。
请问这句话叫做针对整个大东方吗?
看在大家都曾是大东方人寿的代理员的身份上。(我去年是大东方人寿的代理员,已经被除名了。因为我最终选择信托放弃保险。)
我根本不想一直与同行继续无谓的争论。
什么叫做没有针对大众信托???
请问以下是什么呢?请解答!谢谢。
lsk50 发表于 17-1-2007 06:36 PM 资料文集短消息
**可惜在Lipper只看到一个Public的Fund独占鳌头,应该是转换期吧!2006年风光的数十奖项又登报的景象今年应该看不到了。
**另外Public Mutual的朋友说:讲师交待不能再强调Publi Mutual是得奖无数的公司。
**现在外面很多其他Mutual Fund的代理都在唱Public Mutual的差强人意的表现,所以你们要加油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2-5-2024 07:30 AM , Processed in 0.076462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