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如新

我对个人创业死穴之见!!!(就说到这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6-1-2010 1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如新 我们在人生路途中,就是一直在找人!要找到适合的可能是百中取一或是百万中取一。所以人家已经跟我们说过了“勉强使没有辛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27-1-2010 02: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4# tongtonglee


    这个说法对我来说这是能说对一半错一半
有时候要看发生在什么时代什么地点什么时间的
bill gate 勉强去发展PC,你现在已经看到效果吧?
云顶创办人林佬勉强开垦云顶,现在你看到成果了吧?
所以我说你说的"勉强"只能对一半
事情有对错
是非有黑白
生意老需要能屈能伸
才能达到他要的目标
再简单说
没有今天,哪来历史?
没有今天计划,哪来将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1-2010 07: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5# 如新 如新,你讲的都是真的。不好意思,我的勉强是说勉强找人来配合。不管是生意伙伴,甚至是夫妻也一样。我也是很佩服“肯定害人“的创办人,那麽老了的人, 可以为了儿孙而再去打拼。但是我不太赞同用神的名字来肯定自己。没有神愿意看到人间家破人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1-2010 06: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新大哥,一口气看了您几个帖子真的让我有点感触。6年前因开店的生意失败让我有点失意了。从此有点不敢踏雷池一步。不过看了您的经验分享后,让我有点重燃心中火的感觉。现在创业的头绪是有的,但东一块西一块的跟本谈不上是概念。无论如何还是谢谢您无私的分享。

p/s:有机会的话,我真的很像会一会您。吹吹水,交流交流。不知有这样的机会吗?顺祝:永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1-2010 09: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谢谢楼主的分享!这些资料.....在外真的.....我找不到!很好用哦!谢谢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0-1-2010 07: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易难行。。。。
两个字:佩服!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1-5-2010 0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财神的事迹,让我深思很久很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5-2010 04: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hx for sharing..it help me so much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5-5-2010 1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久的帖了,但是还真的是温故知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5-2010 11: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5-2010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不会随时间变质,
如新大哥流下的精华,味道如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5-2010 1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5-2010 02: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ish can have a meet with u~ i like to hear what u shar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7-2010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影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7-2010 08: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7-2010 07: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获益良多!!解开了很多心中困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3-7-2010 1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不浅,从中得到很多启示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8-2010 10: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推,谢谢教会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8-2010 0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言
曾经何时,我也是像大家一样想干一番事业.一下是我一些创业经验,希望能给大家借镜.
很多人创业后,发 ...
如新 发表于 21-1-2007 01:40 AM



1.熟人搭伙好开饭

很多创业者在选择“合伙人”时,总喜欢在熟悉的“圈子”里找。由于彼此熟悉了解,因此在创业初期常凭感情做事,而忽视了必备的契约签订和严格的约束制度。 死定!

点评:不规范的工作关系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有时甚至导致企业步入破产境地。
亲身感受: 我曾经有一家公司,就是这样合伙,到意见不合的时候,需要闹到法庭去解决,当公司开始的嗣后资产是40万,当分开的时候公司资产是120万,你说公司是否有钱赚呢?答案是有的!就是忽视了必备的契约签订和严格的约束制度。 所以死定!

我的朋友就是中了这招!!!!!!
和所谓的朋友合股做生意, 但知人口面不知心。
朋友是好人,讲朋友,义气。
人家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不知道。 后来被骗钱了在发现之前的全是一个局。 创业的新人一定要谨慎,这点很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8-2010 06: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受益不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1-5-2024 10:26 PM , Processed in 0.089939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