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704|回复: 22

"亲爱的"请容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1-9-2006 1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爱的.(请容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希望在你的回忆里,我是美好的!

亲爱的:
    说老实话,我从来没想到过会有跟你分开的那一天,不,应该说是我从来没想到过你会不要我,你会对我没有了感情.
    从认识你到现在,我总是在一点一点的更加喜欢你,即使,我们有吵架,但是之后,我们总是会马上和好.我甚至都已经做好了要嫁给你的准备了.今天,本来应该是我可以见到你的一天,可是,就在昨天晚上,我的开心都离我而去了.一个电话,把我所有的喜悦都带走了.我接了电话后,还不相信这是真的.
    在QQ上,看到你在,我又向你求证了一遍.结果,你真的是要跟我分手.最让我感到心痛的是:你说'你对我的感情已经淡了很多,我们再这样下去也是没有结果的,何不趁现在好好分手,做普通朋友啊!我当时就知道,你真的不要我了!当我哭着问你:"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了?"你说:"没感觉了."我知道,你再不是我以后的老公了!我永远都失去你了!
    也许,我真的做不好你的女朋友,也许,我们的缘分已经到了尽头.我知道再怎么不想跟你分手,我仍然会说:"好的!"因为,我知道,再跟你争下去,你会开始讨厌我的.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我想,你不会的,对不对?我不怪你,真的.虽然,昨天,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好恨你,但是,感情勉强下去也没有意思了,与其两个人痛苦,不如就让我一个人痛苦好了!你说:时间会帮助我忘记你.可是,说老实话,很难,真的很难.我这个人是慢热型的,所以,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放不下.而且,我真的一点都不想忘记你啊!
  昨天晚上,我很想哭,可是,竟然哭不出来.呵呵,讽刺啊!你一直说:就当你对不起我.可是,这不是你的错啊,感情就是这样的.我只能说我们的相遇时间不对.跟我在一起,让你有了太多的压力!
    亲爱的.你是真心喜欢过我的,对吧?!跟我在一起,并不是只是想忘记以前的女朋友,对不对?你对我认真过的,对不对?其实,可能是我在自己骗自己,可是,起码这样,我会觉得我不是个很失败的女朋友,自己付出那么多感情,而你却一点都没有感觉到!你知道吗?我前两天还在为你的生日礼物而烦心呢,现在,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送了.送了就怕你会不要啊!记得,有次,你说:"当心我不要你哦!"我以为你是在开玩笑,可是,现在想想,也许,你那时就已经在考虑了,对吧!
    亲爱的,你说要我开心点,振作起来.这个真的很难.因为,我陷的很深很深.我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爬出来,可是,那好难,但是,为了不让你担心,我会加油的!
    你说,我们还是好朋友,是真的吗?也许,你只是随便说说的,可是,我当真了.我觉得自己好傻.可是,我会努力把对你的感情变成友谊的.

    希望你不要讨厌我,真的.毕竟,你是我最爱的一个人,我不希望被你讨厌,即使,你已不喜欢我,我也希望你不要讨厌我.还有,我求你在我有勇气面对你之前,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我你有新的女朋友了,等我真的把你当朋友了之后,你再告诉我,好吗?虽然,我这个要求很过分,而且能让我更加快的放弃对你的感情.但是,这个过程太痛苦了.让我慢慢地放弃,可以吗?
    亲爱的记得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你的胃不好,记得按时吃饭哦;现在,天凉了,记得多穿点衣服.好好照顾自己,好吗?
    亲爱的,祝你每天开心,幸福.从现在开始,不,从昨天晚上开始,我不再是你的女朋友了!我很遗憾自己不能在这辈子成为你的另一半,但是,我希望这辈子,我们能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可以吗?如果有下辈子,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你的另一半,你的老婆,可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1-9-2006 1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孤独的小孩 的帖子

楼主, 努力吧。。。
无论是谁也要经过这些路的。。。
想起当年,我提出分手,我以为提出的人是最痛苦的。。。
直到我遇到了我最爱的,被抛弃了才了解。。。原来最痛苦的是,分手后还要作朋友。。。虽然我都做到了。。。偶尔想起彼此还会微笑。。。可是那究竟是很长很久的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1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因為完結而哭
要為曾經發生而微笑
神只是要我們在遇到那位對的人之前先遇上一些錯的人
当我们遇到对的他/她的时候才会更珍惜
对的人,或许会在你最预计不到的时候出现/已经出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1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坚强吧!!!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开始定有分离的一天,但只在于时间的长短..
加油哦,要坚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0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感觉一年前我也试过了。。 之前都不曾想过也更加不知道被人抛弃的感觉。。现在懂了。。
楼主。。。没事的。。 伤口会好起来的。。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1-9-2006 0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能能帮到你吧
这也是我的ex 写给我的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 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 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 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装爱你 。
当一个人不爱你要离开你, 你要问自己还爱不爱他, 如果你也不爱他了,千万别为了可怜的自尊而不肯离开;如果你还爱他,你应该会希望他过得幸福快乐, 希望他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绝不会阻止, 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经不爱他了, 而如果你不爱他,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变心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03: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riclooi 于 11/9/2006 14:32 发表
这个可能能帮到你吧
这也是我的ex 写给我的

“没有人是故意要变心的,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 可是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 他爱你的时候没有办法假装不爱你; 同样的,他不爱你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假 ...


你的ex是抄来的。。。
很久以前我就看过这一番话了!!!

楼主,我觉得你很坚强勒,是我的话,也许我会伤心很久呢!!

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1-9-2006 03: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搂主,坚强点吧!不要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树林。现在肯定是很痛苦!但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你会在这里慢慢长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igua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1-9-2006 04: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女人在这方面会比较吃亏....
男人说分手,可以很洒脱...女人复原却要很长时间!
但,我可以告诉你...有一天,你会幸福的!只要你坚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05: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明明就是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06: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加油哦。。。
不要为一个不爱你的人而伤心。。。
要为下一个爱你的人而努力。。。。

坚强点。。。加油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09: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涯.. 于 11-9-2006 05:42 PM 发表
楼主明明就是男的。。


ingg
请问一下
这个是转贴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看開點!
時間是靈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 有同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09: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孤独的小孩 于 11-9-2006 12:37 PM 发表
亲爱的.(请容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希望在你的回忆里,我是美好的!

亲爱的:
    说老实话,我从来没想到过会有跟你分开的那一天,不,应该说是我从来没想到过你会不要我,你会对我没有了感情.
    从认识你到现在 ...




过去的我。。。就是跟你一样,
你现在写的东西很多与我一样。。。
看开吧,人才会成熟,
让时间冲淡一切。。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_b3Girl_@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1-9-2006 10: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加油哦....时间真的可以证明一切的.....
我的过去也是跟你一样,只要时间什么都可以隋风而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10: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真的是男的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9-2006 10: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的吧.....

弹奏<<夜曲>>吧

纪念死去的爱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9-2006 1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的愛情故事,有些感觸

就當作是短暫的離別
也許你的男友在不久後,會發現不能沒有妳,到時或許有機會破鏡重圓。。。

從你的文字中,你男友說他感覺你們感情轉淡了,會不會是彼此的關心減少了呢?
趁這段時間,再次調整自己,相信還有機會的

你要加油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8-5-2024 09:07 AM , Processed in 0.078458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