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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indings

有问题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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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12: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我没话说
蓝色的东西一大堆,没重点没理据,撩事斗非,看了就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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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ka2 于 6-9-2006 11:51 PM 发表


bo 缘。。。。。

嘿卡卡大哥。。
你还没说真主党是啥玩意儿>>
现在没那么烦了。。
你可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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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8: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老也!

真主党都不认识?

打球打傻了你啊?

search 真主党 吧.

*ps MarKinSeng = refr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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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9: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ka2 于 7-9-2006 08:46 AM 发表
哇老也!
真主党都不认识?
打球打傻了你啊?
search 真主党 吧.。。。

不好意思。。华文不太好。。。
刚刚去奇摩找了找。。
恐怖分子是吗??
这是不好意素。。
所以每次回家乡总会被老妈子训。。
没看华文报。。快变马铃薯了。。。
我说用电脑我还会,写得话。。。
没得讲,很多子都不会写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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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人生攻击
不可以吐口水
不可以打脸
不可以.....
不可.....
不....


讨论归讨论,大家都是打球的,凡是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如果真的争论到人身攻击,贴子就唯有删除了。
kaka2最近都有出席了,10月8号的友谊赛,你们有机会合作的。
你的速度,kaka2会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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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3: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竹本 于 7-9-2006 09:41 AM 发表
不可以人生攻击
不可以吐口水
不可以打脸
不可以.....
不可.....
不....

讨论归讨论,大家都是打球的,凡是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如果真的争论到人身攻击,贴子就唯有删除了。
kaka2最近都有出席了,10月 ...

楼主被欺负, 有人发表了一些不大正确的建意, 我怕读者会被误导,就去找相片, 把八十多页的规则读完, 在这里解释给你们看,
然后有个人没看清楚就来踩我, 如果只有我和他我会一拳打烂他的嘴, 可是这里是论坛, 我不反驳读者会以为是我说错了,我生气可是还是慢慢解释, 那人没道歉再踩多一脚下来, 再很爽的踩到我头上来, 我能不生气吗?
还有你们还挺团结的嘛,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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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rKinSeng 于 7-9-2006 03:16 PM 发表
楼主被欺负, 有人发表了一些不大正确的建意, 我怕读者会被误导,就去找相片, 把八十多页的规则读完, 在这里解释给你们看,
然后有个人没看清楚就来踩我, 如果只有我和他我会一拳打烂他的嘴, 可是这里是论坛, 我不 ...

当然,在这里大家不是应该团结的吗?我和你以及这里所有人,都要团结.大家不能和气一点吗?
还是我的出现,你就一口咬定我在偏帮他?
现在,如果这个贴子在出现争论,我就会立刻删除,这个主题是楼主问问题以及讨论的篮球问题,不是你们拿来吵架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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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9-2006 05: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竹本 于 7-9-2006 05:02 PM 发表

当然,在这里大家不是应该团结的吗?我和你以及这里所有人,都要团结.大家不能和气一点吗?
还是我的出现,你就一口咬定我在偏帮他?
现在,如果这个贴子在出现争论,我就会立刻删除,这个主题是楼主问问题以及讨论的篮 ...




支持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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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6: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indings 于 7-9-2006 05:50 PM 发表
支持竹本~~~~

不好意思。。朋友。。

我不是有心要在你的帖子里跟人闹嘴。。
我也没有要误导。。
现在是那个人在那个人自说自唱。。
我没意思想要跟他折腾下去了。。
浪费我的时间。。
再讲下去只会让我觉得我很不明事理。。。
我也说了抱歉。。
可是有人就是得理不饶人。。
硬要继续瞎混。。

我在这里郑重的跟楼主说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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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7: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被欺负。。。

markinsen 搬出真正的rules!! 来证明。。

浪漫乱乱shoot.

markinsen 辩。

kaka2 煽风点火,

kaka2 和浪漫个打100大板。

markinsen 以专业的水准来辩rules。奖黄金100两。

不过,口蓑,(矮子)。。罚款100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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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久没有上来
这里竟然又撩起了战火
感觉上MARKINSEN很强下
期待你的出席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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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06 08: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色幽默 于 7-9-2006 07:34 PM 发表
很久没有上来
这里竟然又撩起了战火
感觉上MARKINSEN很强下
期待你的出席噢

很想说。。。
不要吵了。。。
很想说。。。
华人要团结
很想说。。。
在这论坛看到吵架。。。
司空见惯。。。
习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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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6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看我还真的是得理不饶人咧,最重要是打球开心我也忘了,
那两个禁语我擦了,再加罚林志玲写真集十本,一百两也bank in到kaka的户口了,

还有我只是普通的蓝球狂热份子,不算很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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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6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志玲写真集十本!!!

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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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6 10: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天心的『』『』『』『』『』『』『』『』『』『』。36f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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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06 12: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徐若宣的吗??
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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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yz6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8-4-2007 04: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盖锅时最好不要往前跳,你可以先让出一点空间,让对方以为他成功的“过”你时,在她出手的那一边往上一拍,盖锅的成功率会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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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4-2007 1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一下当他们上篮时我只是用双手这‘小鸡鸡’他直接冲过来差点撞倒我(我在禁区)。。。那么它犯规还是我。。。。。
(双手举起还是保护‘小鸡鸡’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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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7 1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篮球规则所陈述的犯规是非常直接的。单凭书面上的资料只可以让大家明白最基本的犯规要点。因此,要在实质的篮球赛里判断一个犯规并不可能凭著一张图片或规则的要点就定夺一个触碰,就是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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