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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nc666

危险人物之六国大封相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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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07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想看那男的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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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07 1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一个男人,害死自己的好姐妹,值得吗?
那个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瞒着自己的女友暗地里和别人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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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210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0-3-2007 0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没找到新的帖吗??好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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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3-2007 10: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葛柏贪污案

葛柏


葛柏(Peter Fitzroy Godber 1922年4月7日—)英国人,出生于伦敦,是一位以贪污成名的香港总警司。他的罪行导致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

1946年,葛柏在英国哈斯丁斯郡自治市的警察队当警员。1952年8月出任皇家香港警察队见习副督察。1971年12月1日,调任九龙区副总指挥,是九龙区警察第二位最高负责人。曾于1968年至1972年获得殖民地警察服务奖及英女皇警察服务勋章。

1972年1月,他以太太健康欠佳及自己体力衰退为由,要求提早退休。定于1973年7月20日退休。但于1973年4月,警务署长接获报告,指控葛柏贪污。因此警方检举贪污组开始调查葛柏的财产。

发现疑点展开调查

一笔为数1.2万加元的储蓄,首次引起香港警方对葛柏财富来源的怀疑。虽然警方当时未有数据显示存款属贪污所得,但户口是葛柏用假名卓柏和外交官这个虚构身分在加拿大一间银行开设的,警方当然不会对开设户口背后的理由视若无睹,因此调查随即展开。

调查工作从1971年开始,但搜证工作并不顺利,这一代号“夏湾拿”的调查工作停滞不前。期间,葛柏申请提早于1973年7月退休。就在葛柏退休前三个月,当时的警务处处长再收到线报,指葛柏不断将大批现款汇到海外。检举贪污组遂全速展开大规模调查,在一个月内联络了香港四百八十家持牌银行,追查葛柏的财政状况。

他们初时发现葛柏在港拥有近33万港元存款,另外刚汇出两万加元到其加拿大的户口;后来葛柏申请再提前一个月退休,警方遂加快搜证,再发现他在之前的五年内在香港的储蓄或海外汇款高达62.4万港元,分布澳洲、新加坡和加拿大等地。这笔款项差不多相等于他由1952年到1973年任职警界所得的总薪金。

法例漏洞造成潜逃机会

搜查葛柏行动后,警方随即部署,决定在1973年6月11日,即葛柏解释财富来源的一个星期限期届满时,若葛柏不能作出满意解释,便立即拘捕他。同时,为防葛柏畏罪潜逃,警方更要求当时的人民入境事务处通知其辖下启德机场的各个关卡人员,禁制葛柏离境。但是法例上容许的这一星期的真空期却令形势急转直下。

在6月11日前,因为仍未有十足证据证明葛柏有罪,警方无权逮捕葛柏,也不能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不过,令到葛柏可以轻易离港的皇牌却是他拥有的一张警务人员机场禁区通行证。这张通行证令他可以于6月8日,即被通知受查四日后,绕过入境事务处的检查,成功登机潜逃返英。当时,这名香港有史以来最高级的贪污官员轻易逃离法网,令积聚已久的民怨立即爆发,在政府的积极响应下,廉署正式成立,取代警方检举贪污组,以独立的调查权力接管所有仍在调查中的贪污案件,而葛柏案亦成为廉署要处理的首宗大案。

廉署受命打贪重新搜证

葛柏成功潜逃原本以为可逍遥法外。这位贪官认定由于港英两地法例不同,英国并没有财政状况与官职收入不相称的控罪,因此港府难以以此控罪引渡他回港。葛柏的如意算盘的确几乎令警方检举贪污组先前所付出的努力付诸流水。不过,已接手葛柏案的廉署并未气馁,反而坚持要找出新证据,将这个大贪官绳之于法。

当时,廉署派出多名首长级人员,包括廉署首任执行处处长彭定国、副执行处处长夏烈联同两位助理处长及数名高级调查人员组成核心调查小组,循警方先前找到的蛛丝马迹,积极寻找破案线索。可惜,物证虽在,却苦无人证。

当时有份参与捉葛柏的现任廉署总调查主任黄国梁说:“我们手上已有很多证物可看到葛柏拥有极多难以解释来源的财富,只可惜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指证葛柏。或许是当时市民的观念仍十分保守,他们只是敢怒而不敢言,而同时对于新成立的廉署仍未有足够信心。但我们相信时间和我们的表现必能令我们争取到公众的信任。”

廉署经过多月的努力,调查最终有了新突破。当时,一名涉及另一宗贪污案的外籍前警司,在狱中表示愿意向廉署提供葛柏贪污的重要罪证。他透露曾目睹葛柏收受华籍前警司2.5万元贿款,以助该华人警官取得湾仔警司的肥缺。搜证工作更由廉署执行处处长及副处长亲自参与,他们多次亲自到狱中向这名前警司录取口供。基于有关证供,廉署立即拘捕该名华籍前警司,并于1974年4月29日透过英国警方协助,将葛柏拘捕。后来华籍前警司亦答应转为廉署污点证人,指证葛柏的贪污罪行。

事实上,两位前警司的口供跟廉署已取得的物证颇为吻合。廉署根据警方之前在葛柏寓所搜出的证物中,找到两张葛柏亲笔记录财富状况的纸张,从中计算出在1971年5至11月期间,即葛柏收受该名华籍前警司的贿款后,葛柏的财富明显有可观进账,数目急升九万多港元,此笔巨款相信已包括了那2.5万元的贿款和葛柏其它贪污收入。

拘捕葛柏 突破引渡困难押送回港

人证物证俱在,廉署人员随即部署引渡葛柏返港受审的行动。但葛柏在引渡聆讯中矢口否认控罪,令廉署的引渡行动一再受阻。最后,经过近八个月数度聆讯,伦敦法庭终判令把葛柏解回香港受审。

葛柏逃离香港历时达一年半之久,终于在1975年1月7日在廉署高度严密的保安下被押解返港,并于2月17日在维多利亚法院进行审讯。当时政府更首次从英国聘任优秀的法律专才来港出任此案的检控官,可见政府对此案的重视和打击贪污的决心。

葛柏结果被控一项串谋贿赂和一项受贿罪,经过六日半的审讯,终被判罪名成立,入狱四年,2.5万港元的贿款悉数充公。

当年主审葛柏案的杨铁梁法官说:“根据案情,葛柏两项控罪的最高刑罚分别是五年及七年。量刑时,须计算葛柏在英国被拘留约一年的刑期在内,所以实际上葛柏被判的刑期颇接近最高刑罚。”后来,葛柏虽先后上诉至香港最高法院合议庭及英国枢密院,亦遭驳回。曾经在警界叱咤风云的总警司结果锒铛入狱,为自己所作的贪污罪行付出代价。

廉署随后还正式入禀法院,循民事起诉程序追讨怀疑葛柏从贪污所得的四百多万财富。追查工作虽因葛柏的财富分散于海外多个地区而遇到重重障碍,但廉署至今仍坚持追讨行动。

葛柏财富逐项数


叱咤一时的前总警司葛柏,终难敌廉署追捕,被引渡返港受审。


引渡葛柏造成莫大哄动,廉署押解人员唯有使出“声东击西”策略,假装押送葛柏,避免混乱。


葛柏当年贪污月入三万多元﹐“薪金”比当时的港督更高。


一笔为数一万二千加元的存款﹐引起港英当局对葛柏的怀疑。


葛柏意气风发的时候


1973年9月2日,数千香港市民在摩士公园举行的“反贪污、捉葛柏”游行。


“反贪污捉葛柏”已成七十年代社会运动的标记


当年廉署人员在贪污总警司葛柏的私家车车尾厢,发现三本“数簿”(图),用打字机清楚打上收数的“铺头”、“架步”地址和日期。


葛柏潜逃英国后,政府下令成立调查委员会,由高级按察司百里渠统筹,结果催生廉政公署。


英国莱尔镇这幢临河小筑是葛柏以前的住宅。


资料来源:中文wikipedia星岛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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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3-2007 10: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标志


在港岛金钟美利道停车场大厦内的廉政公署各部门


廉政公署(简称廉署;英语: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ICAC)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的独立执法部门,专责打击贪污。廉政公署成立于1974年2月15日,香港回归中国前称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当时由于香港的政府部门贪污问题严重,警队情况犹为严重,因此才有廉政公署的出现。

背景

香港警队早年曾经有一个反贪污小组,鉴于警队贪污严重,如果对某人作出调查,有机会会连调查员自己也被揪出来,因此它的效力实际上只有很少。而事实上,不少警员亦因为各种原因而被逼对贪污妥协,加入行贿和受贿的行列。

葛柏案为廉政公署成立的导火线。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的财富多达四百三十多万港元,怀疑是从贪污得来。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否则就会拘捕他。然而在这段期间,葛柏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使积聚已久的民怨爆发,并且发起“反贪污、捉葛柏”的大游行,要求政府缉捕葛柏归案。为平息民愤,当时的港督麦理浩爵士委任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逃脱原因及检讨当时的反贪污工作。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在调查葛柏潜逃事件后表示,政府需要一个独立的反贪污部门,才能有能力打击贪污。1973年10月的立法局会议上,政府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于1974年2月成立廉政公署,廉政公署成立后更即时接手调查葛柏案,全力缉捕这名曾红极一时的总警司归案。

廉政公署成立时,民众本来对廉署没有任何期望,事关过去政府有关反贪污的行动都以失败终结。但这次成立廉政公署,由于直接向港督负责,因此在行动上得到不少方便,以致很快就在民间建立声誉及威信。但初期对于警队的调查,由于牵连甚广,使警队内人心惶惶,最终引起警员的不满,因此当时廉署人员常与警员发生冲突。及后宣布在1977年以前所曾经贪污而未经检控的政府公务员可获得特赦,冲突才得以平息。

多年以来,廉政公署致力打击贪污,使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城市之一。廉政公署亦致力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执法机关共同打击跨境贪污罪案,成绩斐然。一些国家的反贪污部门也以ICAC作为英文简称,如韩国、澳洲、毛里求斯等。香港回归中国后,廉政专员更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之一,需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重大案件

1.佳宁案
2.海外信托银行事件
3.二十六座公屋贪污案
4.廉署克星林炳昌、艾勤贤

资料来源:中文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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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07 0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多字。。。看了好晕,不过看完,好精彩。。。。。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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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3-2007 09: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四大探长

四大探长中排名第一的吕乐;第二的蓝刚、第四的颜雄。


在电影《四大探长》中,(左起)郑则仕演韩森、任达华饰吕乐、李修贤扮演蓝刚及李子雄演颜雄。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香港,香港华人地位低微,尤其是政府部门很难见到华人身影,职位稍高一点的华人,更是极少,当时整个警察系统,就是香港最大的一个黑社会组织。在华探长、黑道与洋警司互相勾结的背景之下,警队的贪污之风超过任何一个行业。直至港督麦里浩1974年设置廉政公署缉捕四大总华探长,香港吏治才为之一清,今日香港公务员系统成为全球有数的廉洁高效团队,廉政公署功不可没。

吕乐在1958年被提拔为新界区总探长之职,成为四大华人探长之首。吕乐在1940年参加香港警队时只是一名普通的着装警员。这一类警员通常是出外勤干一些最基本的警务,是一种很辛苦的角色,如巡警之类,日晒雨淋,每天都在街上走动。由于他工作十分出色,几年后成了便装警员,然后一级级往上升。作为警员,吕乐是有能力的,也是出色的。在当时那种特殊的环境中,他不可能不贪,如果不贪,他根本升不上去,即使有再大的能力,也无法得到上司的赏识。从这种意义上说,吕乐的贪,并不完全是他本人的原因,也有制度和环境的原因。

当时吕乐的角色,应该就是一种江湖人物的角色,一方面他办案雷厉风行,另一方面又像那些黑道人物一般巧取豪夺。他既向上司行贿,也向下级收贿,同时也利用手中的权力,向辖区所有机构收取好处费,同时充当他们的保护伞。

吕乐上下的关系,盘根错节。他手下有很多兄弟要靠他吃饭,靠他生存,他不能不照顾这些小兄弟,让他们过着比普通人更富裕的日子。

整个60年代,是吕乐最有权势最风光的时代,当时,香港警界有四名华人探长(吕乐、蓝刚、韩森和颜雄)极其有名,他们四人彼此经历相近,地位相当,名声也不相伯仲,彼此又成为整个香港警队贪污链的中坚人物,相互保持着紧密的关系。香港高层也希望通过某种形势制肘这种贪污之风,比如不让一名警员在一个地区任职太久,到了一定年限,便进行一次大调动。吕乐在香港岛任了一段时间总探长之后,便和任职九龙的蓝刚对调。然而,这种方法根本不起作用,因为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监督,警察的职权不受任何控制,就算将他们调来调去,不仅不能遏止贪污,反而给贪污提供了新的机会,使得贪污链迅速扩大。

可以说,吕乐在 1960年代末一手建立警界“贪污制度”,权倾黑白两道,虽为警务人员,却俨如黑帮总陀主。但是无论势力有多大,还是敌不过统治者的政治手段,1970年代初港英政府先将他明升暗降,再另起炉灶设立直接向港督负责的廉政公署,清洗警队贪污风气,吕乐被迫远走加拿大,继续坐享数亿财富。

当年四大探长的第二位是蓝刚,在四大探长中,蓝刚参警的时间略晚,比吕乐晚了四年。蓝刚入行虽晚,但升职却快,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即他有一种拼命三郎的精神,遇事从不后退。四名探长中,吕乐的资历最老,属于年轻的老探长,地位也最高,蓝刚属于后起之秀,由于他们几人私交甚厚,在警队的关系又广,当时的香港“四大家族”(新义安、潮州帮、14K、和胜和)四大黑帮,也都给足他们面子,即使他们坐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干,这四大黑帮也送案件给他们上去交差。新警务处长上任,都需要礼贤下士,来拜访他们这几位,否则,香港的治安就会大坏,而警方根本无法制止。
   
1973年6月8日,英籍香港总警司葛柏携带巨款成功潜逃回英国。这个消息旋即传遍香港,早已饱尝贪污祸害的香港市民闻讯大为震怒,来自各阶层的市民纷纷上街抗议,“反贪污、捉葛柏”的口号此起彼落。为平息民愤, 1973年10月17日,新上任的港督麦里浩提请立法局同意建立一个专责独立的肃贪机构。就在这种背景下,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宣告成立。

廉署成立后,持续不断地打击警队内的贪污,一时间人人自危,警察和黑道之间的联系开始收敛,此时,四大探长三个已经退休,他们暗中给黑帮通水,要求他们暂时不要太放肆,以免吃亏,有些黑帮开始转行做正行生意,但也有些不怕死的,仍然胆大妄为,不将廉署放在眼里。其中就有绰号“跛豪”的大毒枭吴锡豪不以为意。最终,吴锡豪等9名大毒枭于1974年11月12日被捕,此案涉及毒品交易超过16吨,总案值达4亿元以上,后来被判处总刑期124年,其中吴锡豪刑期最长,为30年。此案自然牵连一大批警员落马,甚至一些退休警官也都受到牵连。蓝刚是受牵连者之一。1977年2月11日,香港廉政公署发出对蓝刚的通缉令,此后,蓝刚再未返回香港,直到1989年因心脏病在泰国逝世。
   
四大探长排在第三位的是韩森,和吕乐以及蓝刚一样,韩森也做到了总探长之职。不过,他担任这一职务的时间比吕乐和蓝刚都晚。吕乐和蓝刚退休后,香港警方需要用人,才于1971年6月将韩森提拔为新界区总探长。
   
在此期间,新任港督麦里浩到任,这位港督似乎和以前那些长官作风不同,颇有肃贪之态。警署内一些人开始担心自己受累,暗暗做着脱身准备。韩森便在此时提出提前退休申请,结果,他仅仅只是当了两个月总探长便退休了。1976年,廉署发出对韩森的通缉。但此时,韩森早已经在海外定居,后来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又来到和香港没有引渡条例的台湾,直到1999年在台湾病逝,廉政公署亦因此撤销对他的调查。而同年11月4日香港廉政公署也对吕乐发出通缉令,至今有效。

四大探长的最后一位是颜雄,此人的最后职务是油麻地警署的探长,于1977年1月24日受到廉署的通缉,但此前他也已经外逃,目前定居在泰国。



吕乐:香港华人探长第一人



姓名        :吕乐(人称乐哥、阿直——阿叔的潮州语)
服务警队年期:1940至1968年
离职前职级  :九龙总华探长(曾与蓝刚对调港岛及九龙驻守警区)
廉署行动    :于1976年11月4日发出通缉令,至今有效。
目前情况    :与太太蔡珍居于台北敦化路的自置物业。



提起吕乐(见图右)这个名字,或许不太熟悉,但如果提起雷洛,不少人就会有如雷贯耳的感觉了。雷洛的原型其实就是吕乐。雷洛是刘德华所演的电影《五亿探长雷洛》中的人物,这部影片上映后极受欢迎,雷洛也因此成了香港电影中的一个品牌。据吕乐的同乡好友透露,雷洛传与当年实际社会型态应该八九不离十。

当年吕乐、颜雄、韩森和蓝刚四人被称为香港的“四大华探长”。吕乐始终是四人之首,在接受访问谈及与他同级的总华探长蓝刚时,吕乐以人已作古为由而不欲多谈,但承认只有蓝刚与他的地位相若,其他两人根本无法和他相提并论,一脸傲气显露出来。

当时的吕乐,应该就是一种江湖大腕的角色。一方面,他有警探“红”的一面,办事雷厉风行、果敢决断;另一方面,又像黑道人物一般,巧取豪夺、仗义疏财。他既向上司行贿,也向下级收贿,同时也利用手中的权力,向辖区所有机构收取好处费,同时充当他们的保护伞。

吕乐直言指《雷洛传》中军装警用警帽收钱是与事实不符,而且很侮辱人,警察怎么会这样收,跟乞丐差不多。至于怎样收,他则合上眼闭上嘴保持缄默。

在吕乐最风光的时候,他当时连新任警务处长也不给面子,如新上任的外籍警务处长不去拜候他,他便以放松破案工作来响应,直至警务处长亲自走来拜候他为止。至于黑道方面,吕乐更说当时四大家族(新义安、潮州帮、十四K、和胜和)全都要给他面子,“我就根本不用亲自抓人,有案件要破,就开口同黑帮老大要人”。真可以说是一手遮天!

说起警权威严,吕乐叹息的是今非昔比,因为在以前根本没有古惑仔敢把手往警察鼻上指,晚上十二点后都是警察说话管数,古惑仔看见他们早已闻风而遁。言谈中,吕乐很享受以前的时光。

有传闻称吕乐不懂英文也不太识字,连签名也是以两个圆圈代表吕字,以一个向下的箭嘴代表乐字。吕乐很轻蔑的表示,不认识字怎么做探长呀,日本人占领香港时,他就出过《香港人报》报纸,敢说他不识字。此时吕乐当年的威严亦隐隐约约浮现出来。不过有意思的是,在香港却始终找不到有关《香港人报》的历史资料。

吕乐1940年从制服警员干起,一路干上便服刑警;1958年升任新界区总华探长,来年又升任香港最繁华地区港岛及九龙区的总华探长,位高权重,在香港无人不知,纵横黑白两道呼风唤雨,家产迅速累积。

在1959至1968年期间,吕乐父母先后在尖沙嘴、筲箕湾、观塘、沙田、港岛半山及湾仔区,购入当时合共三百多万的物业。据悉,吕乐当时买楼非常豪气,喜欢的物业,即一口气购入几个单位甚至几层楼,亦曾一口气买整幢大厦,筲箕湾道299号便是其一,倘若未被拍卖持有至今,市值约值1.2亿元。

1968年,当时48岁的吕乐急流勇退,卸下人人称羡的港岛及九龙区总华探长职务,靠着名下不动产收房租,过着舒适的退休生活。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吕乐成为头号查缉目标,当时吕乐便带着八名子女及妻子蔡珍一家人,急忙移居加拿大定居,1979年买下台北市东区敦化南路公寓豪宅,自此定居台湾,因为台湾和香港之间没有引渡条例,因此香港廉署只能望洋兴叹,不能执行通缉令将其拘捕归案,但通缉令至今仍然有效。

如今85岁的吕乐目前在台湾的亲人只剩妻子及小女儿,小女儿据称在某政府机关担任公务员,其余七位儿子都留在加拿大。

吕乐平常没有什么嗜好,以前还会偶尔与爱妻外出散步,但是近年来因为脚好像有问题,所以比较少出门,以前每天都还要去仁爱医院复健,现在是一个星期三次前往仁爱医院做物理治疗。

他在台湾最大的娱乐就是平时偶尔和几位过去同样落难台湾的前部属及探长饮饮茶,其中包括港星曾志伟的父亲,担任过军装警署警长的曾启荣,而曾启荣同样的也还遭廉政公署通缉当中。过去20几年来,吕乐只要是同乡会的定期聚餐、香港好友来台聚会,几乎都会偕同夫人出席,餐会结束,出手大方的吕乐总是成了东道主,让大伙感觉出他有股重情重义的江湖味道。



蓝刚:“无头”探长 拼命三郎



姓名        :蓝刚(花名“无头”,因爱无厘头闹人)
服务警队年期:1944至1969年
离职前职级  :港岛总华探长(曾与吕乐对调港岛及九龙驻守警区)
廉署行动    :1977年2月11日发出StopList,即如再入境,廉署会实时邀请返署助查
目前情况    :1989年在泰国心脏病逝世


当年四大探长排第二位的是蓝刚,因为此人很幽默,无论语言还是动作,都十分滑稽,很会搞笑,尤其喜欢捉弄人取乐,所以,无论是警队还是黑道大佬,都非常喜欢他,并且送给他一个花名,叫他“无头”,即无厘头的意思。他倒十分喜欢这个花名,平常和那些黑道大佬打交道,便拿自己的花名和他们取笑,说“我无头的名号是你们送的,你们当心我取你的头来。”

在四大探长中,蓝刚参警的时间略晚,比吕乐晚了四年。蓝刚入行虽晚,但升职却快,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即他有一种拼命三郎的精神,遇事从不后退。当年,吕乐、颜雄、韩森以及蓝刚还只是普通警员,在此前后,才陆续进入刑警序列。当他们全都成为刑警时,其上司名叫曾昭科,在香港警队,他升职的速度很快,做到了助理警司职务,并且屡破大案。

1958年,香港九巴总经理雷瑞德被歹徒挟持,曾昭科当即率领几名警员入屋营救。劫匪之一是拥有“双枪虎将”之称的李卓,此人可以使双枪,据说有百步穿杨的本事,许多警员听说要破门入室,便吓得不敢出声,蓝刚当时只是一名普通警员,他自告奋勇,跟随曾昭科一起行动,因而受到上级嘉奖以及曾昭科的赏识。

当时抓捕李卓时,还发生一个小插曲,由于李卓枪法奇准,蓝刚为免发生枪战伤及人质,遂劝李卓投降,并答应替他向法官求情,待李卓放监后,就给他打理字花档,结果不费一枪就抓了李卓。若干年后,蓝刚果真对李卓履行承诺可见其人甚有江湖义气。

一名曾与他共事的同事称,蓝刚约在1947年中学毕业后加入警队,编号“1503”,为人斯文但无记性,故又名“无头”。他极具语言天分,懂英语、比利时语、西班牙语、广东话、潮州话及客家话共七种语言,可能是受做“师爷”的父亲影响。

当年在警队内,蓝刚霸气十足,1967年暴动时,有次他跟警司闹不和,即大骂:“警司有什么了不起啊!再不满意我就调走他!”外貌倜傥的蓝刚,据说有老婆两个以上,包括当时刘姓名歌星,因为常彻夜不归,弄得大老婆到差馆找人,蓝刚曾叹谓:“女人很麻烦,给钱她就对你好。”

在廉署成立后,由于持续不断地打击警队内的贪污,一时间人人自危,警察和黑道之间的联系开始收敛,此时,四大探长三个已经退休,他们暗中给黑帮通水,要求他们暂时不要太放肆,以免吃亏,有些黑帮开始转行做正行生意,但也有些不怕死的,仍然胆大妄为,不将廉署放在眼里。其中就有绰号“跛豪”的大毒枭吴锡豪不以为意。最终,吴锡豪等九名男女大毒枭于1974年11月12日被捕,此案涉及毒品交易超过16吨,总案值达四亿元以上,后来被判处总刑期124年,其中吴锡豪刑期最长,为三十年。

此案自然牵连一大批警员落马,甚至一些退休警官也都受到牵连。蓝刚是受牵连者之一。那些受此案牵连却仍然在职的警员,只有束手就擒。但蓝刚已于1969年提前退休,当他意识到消息不妙时,便以出境旅游为名,逃至外地避风头。1977年2月11日,香港廉政公署发出对蓝刚的通缉令,此后,蓝刚再未返回香港,直到1989年因心脏病在泰国逝世。



韩森:在位仅两个月的总华探长



姓名        :韩森(花名“长洲仔”,因是长洲人)
服务警队年期:1969年退休
离职前职级  :新界总华探长
廉署行动    :已撤消对韩的所有扣查行动
目前情况    :1999年病逝



四大探长排在第三位的是韩森,和吕乐以及蓝刚一样,韩森也做到了总探长之职。不过,他担任这一职务的时间比吕乐和蓝刚都晚,而且在任仅仅两个月便退休。

韩森是地道的香港人,出生于香港的离岛长洲,所以,他加入警队后,同事送给他一个花名,叫他“长洲仔”。此外,由于他一直比较肥硕,又有一个绰号叫“肥仔B”。韩森和吕乐同一年加入警队,最初一直寂寂无名,虽然有吕乐等朋友暗中提携,却也难以得到升职的机会。

直到1950年,已经担任刑警的韩森受命侦破一桩警察运金案。这桩案件涉及警察,韩森接受任务时,便知道十分棘手,破案吧,很可能使得警察内部的问题曝光,不破案,上面又追得紧。他因此向吕乐等讨教,最后由吕乐在背后摆平,从而使得此案“告破”,韩森也因此而升职,到了1966年,终于升为华籍探长,任职于油麻地以及旺角两区。

吕乐和蓝刚退休后,香港警方需要用人,才于1971年6月将韩森提拔为新界区总探长。在此期间,新任港督麦里浩到任,这位港督似乎和以前那些长官作风不同,颇有肃贪之态。警署内一些人开始担心自己受累,暗暗做着脱身准备。韩森便在此时提出提前退休申请,结果,仅仅只是当了两个月总探长便退休了。

韩森是韩德以及郑汉权案浮出水面的第一批警官之一,廉政公署秘密调查后发现,韩森服务警队期间,所有薪酬加起来不足二十万港元,但他离开警队时,各项财产加起来,超过了415万。仅此一条,廉署便可以将其逮捕。但是,韩森在韩德以及郑汉权出事后,意识到情况不妙,提早一步逃出香港。

1976年,廉署发出对韩森的通缉令,但此时,韩森早已经在海外定居,后来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又来到和香港没有引渡条例的台湾,直到1999年在台湾病逝,廉政公署亦因此撤销对他的调查。

眼看抓捕治罪无望了,2000年廉政公署提出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形式向韩森的亲属追索,令他的资产数目曝光。最后,韩森的家属认识到,总不能无了期地与政府斡旋,冻结的资产又不能使用,终于选择了庭外和解,“吐”出了1.4亿元资产。

据香港廉署在2000年发出传讯令状显示,韩森的资产由他的三名妻妾,以及韩森母亲等遗产管理人管理,当中包括四十九间物业、大量银行存款、公司股份、商业投资及名贵车辆等,部分物业更位于何文田的豪宅区加多利山、旺角通菜街及西洋菜街等,这些资产据报在2005年已增值至二亿元。

韩森资产分布在九龙和港岛,其中不乏豪宅和旺区商厦,旺角金鱼街便是其一。有在金鱼街经营超过二十年的商户表示,从不知道物业是韩森名下资产。自称是长情租客的五金店老板梁福权喜欢租用韩森单位,除了该铺人流旺之外,另一原因是韩家较有人情味,韩家好好人,迟交租从不催交,即使市道畅旺,业主都唔会随意加租,大都五年才加一次,所以铺位租金较同区的便宜。他担心韩森的物业被政府拍卖后,新业主为增加收益,大幅加租或招标重建,租户只有被逼觅址他迁。



颜雄:油麻地的地头蛇



姓名        :颜雄
服务警队年期:不详
离职前职级  :油麻地警署探长
廉署行动    :1977年1月24日发出StopList
目前情况    :在泰国定居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的尖沙咀、油麻地一带,还属于九龙的边缘地带,集中了许多的棚户区,也因此成为黑道势力争夺的焦点所在,从总警司葛柏到四大华探长,均和这个地区关系紧密,颜雄(见图)更是这个地区的地头蛇。

颜雄的最后职务,便是油麻地警署的探长,此前韩森一直在油麻地一带任职,直至被提升为油麻地的探长,后来又调任旺角警署担任探长。正因为这一原因,廉政公署在那个时期,工作重点便放在这个区域,尤其是油麻地一带。

自葛柏案之后至1976年间,成立只不过两年的廉政公署,在香港警队内部,便挖出了近二十个贪污集团,数名警司级的高级警察被捕,数百名各级警员被捕或者被通缉。其中最大的一桩团伙贪污案涉及18名警务人员。此案告破之后,在香港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同时,也在警队内部引起极大恐慌。

那些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士得以逃脱,看起来是够幸运,但实际上,他们的退休金被剥夺,长期被通缉只能隐姓埋名生活于异乡,有些逃往国外的连语言都不通,又不能返回,只能过着一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廉政公署通缉他们的同时,冻结了他们的财产,即使某些人有些财产在外地使用,因为不十分清楚当地的法律,过着的是担惊受怕的日子。

当时身处油麻地警署探长的颜雄见势不妙,提前外逃,但还是在1977年1月24日受到廉政公署的通缉,目前颜雄定居在泰国。

位列四大探长之首的吕乐谈及过去,表示颜雄只是他手下,根本无法和他相提并论,当时是他不想做,才轮到颜雄上位升探长。吕乐说:“他之前都是跟在我身边的。不过他还是挺有能力的,因为全港只有颜雄一个人搞得定九龙城寨里面的人,他在潮州帮里面挺有脸面。”

据吕乐透露,现时定居泰国的颜雄,有时来台湾也会找他叙旧。


资料来源:星岛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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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07 12: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这帖。
留个脚印,得空再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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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2007 12: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ICAC直接等于"I can't accept corruption"

给香港连续剧误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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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2007 1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看到你的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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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07 03: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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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zt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5-4-2007 03: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吃掉~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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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07 1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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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7 02: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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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5-2007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改过自新,别让警察捉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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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07 1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的反贪污那么有效率,导致那些强人都从此不敢回香港。我们的贪污高官不只没有落网,还可以继续 A 钱。 更强的是有些甚至理直气壮的说其他人比我还贪,为何媒体不报道他们 ?
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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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7 1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
我追了3天才把帖子爬完
楼主加油,期待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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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07 0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看嘛。。我用了几天的时间来看。。
终于今天看完了。。。很期待你下一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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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07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字 太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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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07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是3狼奇案后没有了死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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