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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al Jordan 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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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5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有谁知道 Micheal Jordan 的故事,生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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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5 06: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乔丹故事

第一回 大耳少年醉心篮球,北卡大学一举成名
1963年2月17日,迈克尔·乔丹出生在美国纽约布鲁克林一家天主教医院。他是迪洛瑞斯和詹姆斯·乔丹的第四个孩子,也是三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他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

  老乔丹夫妇从小就有意识培养孩子们的自信心和种族自尊心,并注意给孩子们良好的家庭教养,教育他们要有礼貌、诚实并且尊敬老人“我的家给了我争取成功的信念。我小时候所受到的教育非常有益,一直在推动和帮助我成为今天的我。我的品格和笑声像父亲,我的商业头脑和严格像母亲。”乔丹不无深情地说。

  老乔丹夫妇的五个孩子在父母的培养教育下健康成长,没有给父母惹太多麻烦,只有迈克尔常常弄出点恶作剧让父母伤神。儿时的迈克尔很有几分像流浪儿汤姆·索亚。他曾在1989年的CBA“戴维·里特曼夜话”节目中谈起过他小时候的一有趣的冒险经历。在他两岁时,有一天老乔丹正在自家后院用手电筒检查车子的发动机,没注意迈克尔好奇地在玩弄通电线路,小手触及了电线的接头,被摔出一米多远,差一点丧了小命。五岁的时候,他的父母禁止他玩斧头,他不听。有一次他偷偷拿斧头到外面去劈柴,结果一不留神,斧头没砍中木柴,却砍到了自己的脚趾。他痛得又喊又叫,回到家里父母也手足无措,只好请来一位没有行医执照却自称是医生的女邻居,这位女“医生”上来就在迈克尔鲜血淋漓的脚趾上浇了一大盏煤油,痛得迈克尔大喊大叫,但却止住了流血。

  1970年迈克尔十三岁的时候,随家人搬到北卡罗莱纳州南郊小镇威明顿。在那里,老乔丹夫妇买下了一大块土地以供孩子们打球、骑自行车和举行摩托车比赛,而调皮的迈克尔却常常把自己翻进沟里。有一次,‘为模仿当时飞越驾驶摩托车的新闻人物,小乔丹骑着一辆摩托车,带着哥哥拉瑞,想冲上一个泥墩,飞越一条水沟,结果没有成功,两人都摔得皮开肉绽。乔丹想瞒过父亲,把伤疤用布遮了起来,但老实的拉瑞却“出卖”了弟弟。虽然受到父亲严厉的批评,但乔丹并没有就此住手,他又偷偷练习了好几次,直到老乔丹发现后,责令他将摩托车卖掉为止。

  当乔丹一家到达威明顿时,当地的种族争端已趋缓和,社会环境相对比以前好得多。由于可供黑人孩子和白人孩子共同就读的联合学校还没有建好,迈克尔姐妹五个的主要活动就是体育运动,他们玩篮球、檄揽球,有时比赛跑步、跳远。
  在所有孩子们喜欢的运动项目中,唯有游泳让迈克尔感到恐惧。在他七岁那年,有一次和一个小伙伴下海玩水,在岸边浅滩上平躺着,让海浪轻轻托着他们摇晃。突然间…个回头浪把他们卷向大海深处,不会游泳的两个孩子吓傻了,拼命地挣扎,小伙伴竭力拉着乔丹向水下沉去。惊恐万分的乔丹拼命向岸边划去,可小伙伴却松开了紧拽着他的小手……眼睁睁地看着小伙伴溺死,从此使他对水敬而远之。“凡是到可能落下水的地方,我都会特别小心。”成年后的乔丹老实地承认,“如果是在游泳池边举行的大型酒会,
  人又很多,有可能意外将我挤落泳他的话,那我会远离池畔,首先我会弄清楚哪一边较深。然后离远一点,就算是站在比较浅的一边,我也从不贴着边缘站。”
  由于孩子多且都好玩,乔丹家很快成为附近孩子们聚会和玩耍的中心。迪洛端斯·乔丹说:“迈克尔是我所有孩子中最好玩闹的一个。他总是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凑,如果有什么东西需要尝试,那他一定是第一个。他比任何人都更需要约束。”詹姆斯·乔丹说:“迈克尔总是故意跟我们作对。如果我们告诉他炉子烫人,不要碰它,他偏偏去碰它;如果他看见写有‘油漆未干’的电线杆,他会伸手摸摸它是否真的没干。”“所有的孩子都派有一些家务活,迈克尔时常耍小脾气,故意把他该做的事弄得一团糟,这常常令我们十分恼火。有一次我甚至发现他把自己的零花钱付给其他孩子而让他们帮助他做家务活。”

  不仅在家中不愿意干活,乔丹在学校读书时也不愿意“多动脑筋”,更不愿意做那些“烦人的”家庭作业。整个小学和初中阶段,乔丹的字习成绩一直徘徊在B和C之间,但地却非常热衷各种竞赛,父亲实在彻底明白迈克尔不可能继承自己的事业,成为一名合格的机械师后,决定对他因势利导,指导儿子在自己后院的简易篮球场上字刁篮球规则。很快,迈克尔就成为小学篮球队中的一员虎将。

  迈克尔从向其他人的挑战过程中渐渐明白了一些道理,他知道了适当的自我约束能使他在参加各种竞赛时免受伤害。在体育方面他向比他大一岁的哥哥拉瑞挑战;在学习上他与比他小一岁的妹妹岁丝琳比赛;在其他方面,他向自己的父母挑战。青春期的到来使迈克尔的生活麻烦频出。他在初中一年级时就被停学三次。一次是因为他离开学校去练习跳跃投篮,一次是因为他把一支冰棒扔在了叫他“黑鬼”的女孩头上;一次是因为与一个男孩打架——这个孩子把迈克尔辛辛苦苦画在学校篮球场上的地线擦掉了。读初三时,迈克尔打了他“平生最后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架”。一天下午,乔丹准备和同学一起打棒球,征得老师的同意盾,做和一个要好的同学提早几分钟下课,到空地上去画线。正当二八计开心心地用粉笔画出了棒球场,准备招呼同学过来玩的却腰,一个日人孩子过来间他俩在于什么,为什么不去上课。乔丹拍强于上的粉笔灰,回答说他们几个同学下课后要打棒球。谁知这个曰人馁于不屑一顾地嘟哝到:“谁在乎你们这些黑鬼要干什么!”

  乔丹一听,顿时怒火中烧。当时正在放映反映美国黑人生活的电视连级剧《根》,而且全国的民众好像都在看这部电视剧,所以他认为受这部电砚剧的影响,自人说话时应当小心些才对。但这个孩子太肆无忌惮,乔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冲了上去,钮住他打成一团,直到闻汛赶采的其他同学将他们拉开。乔丹到了想被朋友们戏称为“小孩头”的发型十分敏感,他曾在CBA“60分钟名人访谈”节目中告诉主持人戴安娜·索亚说:“许多人都挑我的刺,并且在女孩子面前嘲笑我。他们嘲笑我的发型,嘲笑我好吐舌头及其他一些与众不同的生活细节。女孩子们也跟着起哄,这样,我得不到她们的好感,也无法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会。”有个高乔丹一年级的女孩安琪拉·维斯特长得很漂亮,乔丹从小学五年级时就希望她能喜欢自己。每天早晨上学时,乔丹特地在校车上帮她占座位。但每次安琪拉上车后,。总是宁可和其他人坐在一起,就算三四个人挤一个位子,她也从不坐到乔丹身边。“尽管如此,我还是天天帮她占座位。”乔丹回忆说,“一直到高中毕业,她都没跟我约过一次会。”

  这导致乔丹在上十年级时成了兰尼高中选修家政课的少数几个男孩中的一个。他干家务活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在 CBA“60分钟名人访谈”节目中,乔丹回忆说,当年几乎每个到他家里去的人都会看见他手拿吸尘器打扫卫生或整理衣物。这些事被传扬开来,使得人们把他当成一个合格的好青年——一个敏感时代的合格青年——要知道,他并没有像许多同龄人一样,整日游手好闲,酗酒斗殴。

  在那个时代,迈克尔最好的朋友和最硬的对手都是他的哥哥拉瑞。拉瑞在参加体育运动方面比乔丹更刻苦,而且他的弹跳能力颇为惊人。乔丹对哥哥很敬重。在兰尼高中棒球队打球时,他坚要穿23号球衣,因为这个数字差不多刚好是他哥哥拉瑞的球衣号码“45”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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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5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5岁时,乔丹身高长到了 l米88,读高中10年级。父母对孩子的 家教很严厉,所以乔丹尽管贪玩,学习成绩还可以,数学还能达到优 秀。随着骨骼的发育,乔丹的运动天才日益显露出来,他也真正爱上了篮球,不过使他篮球技术产生飞跃的却是源于一段他铭心刻骨的耻辱。

  美国的高中篮球队分为两个级别,一队代表学校打比赛,二队则是陪练。迈克尔以为凭自己的本事完全可以进入一队打主力,于是他和好友罗里奥一起报了名。张榜那天,两人结伴到校体育馆去看榜,结果他的朋友榜上有名,而他把榜从头到后看了几遍也没找到自己的名字。放学后,迈克尔奔回家中,关上房门抱头痛哭。他的自尊心大大地受到了伤害。不过倔强的他硬是去找教练,希望允许他随队训练,教练告诉他说:“你个子大矮,反应也不快,打篮球的前途不大。”迈克尔失望而归。

  校队参加地区比赛时,迈克尔又来请求教练能随队看球。在他苦苦央求下,这位教练心软了,同意了他的请求,不过他必须为校队的队员看管衣服。为了看球,小乔丹只好抱着衣服进场。这段时间,乔丹开始苦练技术,他每天练4个钟头。前两个钟头跟二队练,后两个钟头与一队练。训练结束后他还给自己加码,一有时间他就会拍着球找个篮球架,挥汗如雨。这种习惯一直带到NBA。刻苦训练使乔丹打下了极为扎实过硬的基本功。一年之后,校队一队的大门再也无法拒绝他了。那时他个子窜到1.91米,篮球技艺和日见突出。

  乔丹以后回忆这段经历时说:“这也许是一件好事,饱尝失意的我暗暗发誓,今后你再也不能遭受这样的折磨了。”而那位拒绝过他的校队教练也因此出了点小名。他说:“ 虽然曾拒绝过他入队,但毕竟还是我发现他。”当老乔丹夫妇看着两个儿子在自家后院的土篮球场上互相推推搡、你争我夺的时候,他们没有立即意识到二人的手足之情是何等之深。在刚开始的时候,拉瑞总是在比分上超过乔丹,乔丹为此十分恼火。在乔丹开始读高中二年级时,二人在自家后院的篮球比赛这些比赛大多数都以互相殴击结束。迈克尔已初步形成了他个性中的一个基本因素:喜欢竞争。不管是什么比赛,正式的或非正式的,乔丹总是想方设法去赢,而且敢于接受任何挑战。乔丹认为竞争是神圣的,因为竞争是他自我发现的一把金钥匙。但乔丹当时只知打球,对通往职业篮球生涯的做法一窍不通。当时许多篮球新星首先要与大学篮球队签约,然后再渐渐提高名声。虽然有消息传出说,乔丹有望培养成一名职业选手,但他读到高中三年级时还没有进入各大学篮球队公开发布的最有希望的300名新手的名单中。

  对乔丹来说,在那时不引入瞩目当然很痛苦,但也有它的好处。因为乔丹不像那些年轻的体育明星,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压力。他没有理由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明星、也不用担心因成绩不佳或表现不好而辜负了别人的期望。所有这些都给了乔丹获得了正常成长的契机。

  在进人高中三年级前的暑假里,乔丹参加了阿巴拉契亚大学举办的篮球夏令营,之后又来到了北卡罗莱纳大学篮球夏令营,该营的教头是北卡州有名望的大学篮球教练迪思·史密斯。当时与乔母同桌的男孩名叫布兹·彼得森,他和乔丹同打一个位置,二人配合十分默契,球技绝不亚于当时该州那些知名的大学球星。在随后的两年时间里,他们先在全州高中篮球赛中配合,随后又在北卡大学同室共寝。在朝夕相处中,二人结下了真挚的友谊,成为极亲密的朋友。

  北卡州的篮球权威认为彼得森是一个出色的未来篮球明星。他已获选进入匹兹堡的豪威·格芬克尔“五星篮球营地”,在那里全美最优秀的高中篮球选手将得到全美最知名的教练的指点,而且可以接触到全美每个大学篮球队派出的物色新人的“伯乐”。 在那里打球十之八九可望获得大学奖学金。乔丹不像彼得森那样吉星高照。堪萨斯大学篮球教练洛伊·威廉姆斯,那时是迪思·史密斯的助手之一,他是少数几个了解乔丹实力的人之一。他竭力推荐乔丹到“五星篮球营地”学习。营地经理碍于威廉姆斯的情面,接受了乔丹,并在营内为他安排了一份临时工作,以便他能够挣足学费。

  乔丹未被邀请参加该营举办为期3周训练班的第一届,因为这一届是专为各球队未来的种子选手而安排的。但乔丹很快以自己的实力证明营地这种安排是何等的错误。“乔丹 带球过人和投篮的本领让大家都吃了一惊。”营地教练回忆道。“他走上场后就像是玩一种样……,”营地官员汤姆·康查斯基告诉《纽约时报》记者说,“乔丹在投球以前竟然跳得那么高,就像无人防守一般。”乔丹很快就超过了一些各大学互相追逐的最有潜力的未来新星,而且连续两周获得营地“最有价值的运动员”称号。他也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前途所在。“就好像一个会魔力的人突然拍了拍我肩膀,并对我说‘你注定要成为人物,成为一个众目所瞩的伟大人物’!”乔丹回忆说。

  乔丹的母亲迪洛瑞斯·乔丹回忆说:“在乔丹读高三时,就有许多人登门拜访,来的大多是大学里负责招收体育生的官员。我们当时遇到了不少麻烦,因为我们没法知道谁把乔丹看作是人,而谁又把乔丹看作是篮球机器。”乔丹夫妇领着儿子先后参观了马里兰州、南加州、纽约州十几所大学,最后还是回到了位于卡佩尔山的北卡大学。

  迪洛瑞斯是个地地道道的北卡州人,但她的儿子却不愿承认自己也是个地道的北卡州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憎恶北卡州。”乔丹说,“我妈妈喜欢费尔· 福特(毕业于北卡大学的 NBA明星),但我却难以容忍他和北卡大学那帮家伙。”但乔丹自己也发更趋激烈。现在,他这样说颇有点口是心非。等他亲自到北卡大学参观后,他发现一切都比他预想的要好得多。乔丹最后决定进人北卡大学学习。迈克尔说北卡大学“ 更注重文化学习,而不是体育运动”,他这种感觉可能只对了一半。不管北卡大学学术 成就如何骄人,仍十分注重体育项目,尽管校方总是在宣扬“科教兴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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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5 06: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980年 l1月,迈克尔正式宣布进人北卡大学学习。他的妹妹罗丝琳刚好也高中毕业,她决定跟随哥哥一道进入北卡大学。消息传出的那一天,老乔丹家的院子里聚集了一大帮记者。迪洛瑞斯回忆说:“他们赖着一直不走,直到我们同意接受来访。这次采访花了我们很长时间,记者们的问题更是希奇古怪。”这种恼人的采访,在随后的日子里,特别是在乔丹成名之后就再也没有终止过。

  北卡大学的篮球课是各高校篮球运动课程中最优秀的,有人称之为“大学篮球中的NBA。”史密斯执着于集体进攻战术,这种战术压抑了个人的突破能力,不管你是多么的杰出。乔丹加盟NBA后,曾有一个玩笑这样问道:“谁是唯一个能够让乔丹每场得分低于25分的人?”答案是:“迪思·史密斯。”尽管如此,史密斯的战术仍不断被人模仿、学习。而且史密斯曾培养出像比利·坎宁安、查里·斯科特、瓦尔特。戴雄斯、詹姆斯·沃斯、薛姆·帕金斯以及迈克尔· 乔丹这样的 NBA巨星。更重要的是,他对球队管理有方,而且善于激励队员的士气。他的学生白天训练,晚上参加文化学习,而且都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并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史密斯在招收乔丹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个难得的篮球人才,但直到第一周的训练结束后,他才知道自己还是低估了乔丹的才能。在一次“一盯一”的防守训练中,史密斯认识到,“我们投入能防守住乔丹。”在秋季训练中,乔丹已能突破5个人的防守,直接上篮。此时乔丹也获得了“爱贬低别人”的坏名声。庆祝乔丹走出北卡州的晚会在1981年12月3号举行。此前北卡大学队刚刚以78:70战胜了在高校队中排名第九的图尔萨队。“大学一年级学生迈克尔·乔丹终于破壳而出了,他将以自己的绝技独步球坛”,《杜尔海姆太阳报》记者阿尔·费塞尔森以此为题对这次并不热闹的小晚会进行了报道。在对图尔萨队的比赛中,乔丹共投了15次球,命中11次,一人独得22分,还有一次断球和一次“盖帽”。在最后3节比赛中,乔丹总共只犯了一次规,投篮命中率达到65%以上。他的队友对他在场上的表现感到欢欣鼓舞,“乔丹真是个全才”。后卫杰米·布莱克兴冲冲地说:“他什么都行,投篮、防守、领队、抢篮板、空中拦截。还有什么他不能的吗?”“坦率地说,我从没有看到比他更快的篮球队员。”沃斯说,“而且迈克尔在场上几乎不犯错误。”

  “在场上打球,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前锋多尔蒂赞叹道,

  “我告诉你吧,他在离开金里之前肯定要大出风头。”

  有些记者拿他的弹跳与戴维·汤普森相提并论;另一些人则说,他与前北卡大学的后卫费尔·福特不相上下。乔丹在解释他为什么在北卡大学有上乘表现时说:“我有基础,在高中时我们就按现在这种战术训练,所以在这里我没有多少新东西要学。”乔丹在这里学到的最好的东西就是自信心。“当我来到这里时,我认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超级明星,而我将是最差的一个。等第一场球打完后(在这场球中乔丹独得20分),我才知道我丝毫不比这里的任何人差。”你会看到他对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越来越充满信心。在NBA执教近9年的沃斯回忆说,“每打一场球,他的威信随之就提高一些。他对我们队的贡献也越来越大,成为北卡大学队继萨姆·帕金斯和我之后的第三强手。早在很多年之前,现为乔丹等著名球星经纪人的法尔克就清晰地认识到了一点:“在电视体育时代,如果你要想创造出一个90年代的、具有强烈新闻效应的体育明星、运动天才——这样的天才必需有惊人的表演才能、体型适中、能说会道、感染力强、乎易近人、文明礼貌、纯朴自然、价值观念相对保守、不能有丝毫的伪善和邪恶——这样的天才就只有迈克尔。乔丹。”一句话、迈克尔·乔丹就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一个适应现代电视体育的完美形象。

  法尔克的话揭示了一个事实,即像乔丹这样完善的运动天才,如果没有电视的传播,就不会有他今天如此轰动和巨大的明星效应,也就不会有他今天的名声、财富和等等的一切。同时,像乔丹这样接近神话的传奇人物,也正是电视时代和高度发达的商品社会的需要,因为乔丹是不用剧本和导演的现实世界中活生生的英雄。他的比赛是电视收视率的绝对保证。顺理成章,他也就成为一个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人物,一个具有无与伦比号召力的广告发言人。

  所以从某种角度讲,是电视成全了天才的乔丹。而他至今为止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的无数个辉煌的形象,可以追溯到1982年。那是一个历史性的镜头,从那一刻开始,人们说,一个“神奇的飞人”诞生了,并进人了注定属于他的轨道。

  1982年3月29日,全美大学篮球联赛(NCAA)决赛在乔丹所在的北卡罗莱纳大学和乔治城大学之间展开,乔丹这时候只有19岁。此前,还从来没有一个大学一年级的选手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大学队的灵魂人物。在全国的电视观众面前,乔丹上场时紧张得双手都在发抖,不过乔丹就是有这样一种本事,当比赛哨声一晌时,他能够立即忘记一切,使浑身每一个细胞和神经末梢都进入兴奋状态,投入比赛。

  这场比赛对北卡大学和乔丹来说都是一个转折点。如果乔丹听从医嘱,住院接受扁桃体摘除治疗、那么北卡大学很有可能输掉这场球,最后也可能与 NCAA冠军宝座失之交臂。资料显示,在进人决赛的34场比赛中,乔丹平均每场得13.5分,投篮命中率53.4%,篮板球的成绩是每场4.4个。这对一个大学一年级的新生来说,已是相当了不起的成绩。

  新奥尔良“超顶”体育馆内座无虚席,6100名观众正焦急地等待 NCAA冠亚军决赛开始的哨响。参加决赛的一支是老牌劲旅乔治敦队,另一支是异军突起的北卡大学队。在场外还有数百万热情的球迷正坐在电视机前,等待收看这场比赛的实况转播。领导这两支队伍的迪思·史密斯和约翰·汤普逊是美国大学篮球队两位最出色的教练,这场比赛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此二人之间一次全面的较量。对双方年轻的队员们来说,参加今夫这样的比赛也是他们立身扬名的太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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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5 06: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球赛刚开始时,乔丹打得有些紧张,前半场表现平平。上半场快结束时,乔丹好像突然从梦中惊醒一样,开始施展出乎生的绝技。他在场上龙腾虎跃,一下子就引起了全场关注。

  在北卡大学最后投中的5个球中,乔丹一下就投中了3个,而另外2个球一个是他“偷断”下来的,另一个是他抢到的篮扳球。在最后5分钟的比赛中,乔丹两次抢到同伴投篮未中的球。他一记左手投篮,越过了乔治敦队队长埃文的五指关,直落网底。离终场还有2分30秒时,场上的比分是61:58,北卡大学队暂时领先。乔治敦队随后又投中一球,将比分追至60:61。在比赛还剩1分19秒时,北卡大学队获得一次罚篮的机会,结果多尔蒂失手,埃文抢到了篮扳球。乔治敦队迅速向前场压去。站在场外的史密斯大声喊着“盯人 !盯人 !”但北卡大学的回防速度还是慢了半拍。埃文将球传给曾在中学全明星联队任后卫的斯利比·弗洛伊德手中,弗洛伊德一拧身带球晃过杰米·布莱克,直向底线插去,而后一记漂亮的跳投,球在篮板上跳了几下后旋转着人网。北卡大学队发球后迅速压向前场,但乔治敦队已布置好防御,乔丹的队友们只能在外围转来转去。此时离比赛结束仅剩32秒,史密斯示意裁判吹哨暂停,他要在这最后的32秒时内实现自己的一个宿愿——在24年的执教生涯中,他率领的北卡大学队曾5次打人半决赛,其中有两次曾打人决赛,但最后都未能夺冠。史密斯知道汤普逊会调遣强手紧盯已独得20分的沃斯,而且对萨姆·帕金斯丝毫也不会放松防守,这样北卡大学队两名主将都没有机会投篮得分。史密斯决定将最后这个决定胜负的机会交给乔丹。

  乔丹是北卡大学队的第3得分手,也是场上唯一个一年级新生。这次投掷的位置在左翼中路,难度相当大,特别是在这样一种紧迫的形势下。但此时乔治敦队最高的选手,埃文已转至右翼防守沃斯。史密斯只好将宝压在乔丹身上。“投中它。乔丹!,队员重新上场时,史密斯在轻轻祈祷。

  杰米·布莱克将球传至乔丹,乔丹又将球倒回布莱克手中,布莱克毫不迟疑又将球弹回乔丹手中,时间正一秒一秒地过去,乔治敦队封住了每一个人口,根本不让乔丹有机会起跳。两次倒手后,布莱克飞身跳起,从右边将球推到中路的多尔蒂手中。多尔蒂按既定的战术将球还给布莱克,布莱克随即传给乔丹。在场观看比赛的老乔丹用手捂住了双眼,生怕儿子“一失手成千古恨”。当乔丹抓住球时,他面前出现了一个空档,对方两个队员飞身上前拦截,但乔丹知道他们已来不及了。在离篮板17英尺的地方,乔丹投射出了手中的圆球。球像一道“彩虹”(乔丹语)一样越过对方选手的头,直向篮环飞去,随着球网的一阵抖动,场上爆发出滚雷一般的喝彩声。此时时间牌上的红字显示离终场还有16秒,乔治敦队发球后,北卡大学队步步紧随。忙乱之中,乔治敦队将球误传给沃斯,就这样,北卡大学队以领先1分的优势捧走了这届 NCAA的冠军奖杯。

  从这夜开始,乔丹开始悄悄走红。“超顶”体育场内数万双眼腾已盯上了迈克尔·乔丹这颗耀眼的新星。观众激动地议论着乔丹在场上的一举一动。乔丹在场上得了16分,他抢到了9个篮板球,最后一记投球决定了全场的胜负……“一切都从这一夜开始。”乔丹兴奋地回忆道,“从这一夜开始,迈克尔·乔丹这个名字开始飞向全国。”

  3个学期以前,乔丹还是个默默无闻的高中生;3个学期以后,他已成为北卡州的英雄,而且有望成为 NBA的新人。“那一记投球使他的自信心飞扬而上,而他也迅速走向成熟。”好友被得森说。

  那一记投球使得乔丹的照片印上卡佩尔山电话号码本的封面。对乔丹来说,大幕已经拉开,全美国,甚至是全世界正等待观看一颗新星的腾升。

  “我再也无法重复这一进球。”乔丹说,“这是我篮球生涯的开始。这一进球使我信心百倍,我因此决定要加入 NBA,成为一名职业选手。”

  美国人从此认识了一个叫迈克尔。乔丹的小伙子。这事在当时的乔丹看来令他受宠若惊。“你是那个总伸出舌头的小家伙。”当一个陌生人向他打招呼时,乔丹第一次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名人。

  1982年,乔丹成为北卡大学篮球队队长,并获得北卡州最佳防守队员的称号。他还被美国《体育新闻》杂志评为1982年最佳大学生篮球选手。这一年夏天,乔丹还被选人美国泛美篮球队,参加了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举行的篮球比赛,结果该队赢得了金牌。乔丹声称这次海外之行对自己帮助颇大,并促使他最后选择了人文地理作为自己的专业。选择这个专业对一个已经意识到他将走遍美国的年轻人来说,是很实用的——至少他可以搞清楚全国著名的航空港、大饭店和比赛场地的地理位置。

  1982一1983年是乔丹在北卡大学的黄金时期,他出名、自信而且放松,他可以轻松地出入北卡大学各种学生团体。他的交往日程安排得很紧,但所幸的是,他不像其他一些学生名人一样,整日泡在酒杯之中,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他有时也喝一点啤酒,但从根本上讨厌啤酒。”彼得森说,“有时他比较喜欢喝鸡尾酒一类的温和饮料,但并不是很频繁。”

  彼得森说乔丹在校内“有一个相处了很久的固定的女朋友,但却很少和她呆在一起”。乔丹将大部分时间花在玩电子游戏、弹子游戏或扑克牌游戏上,他尤其沉溺于扑克赌戏。有一次,在宿舍与彼得森玩扑克时,他输掉了身上的最后一个子儿。

  乔丹喜欢看电影。“他几乎无片不看。”彼得森说,“除非电影中有蛇的镜头。如果银幕上出现了蛇的影子,他就要离开电影院。有一次我们说服他同去看电影《毒液》,电影开演还不到5分钟,乔丹就溜掉了——尽管他还花了4块钱买电影票。”

  乔丹的身体本来就非常强壮,但他仍不满足,坚持各种体能练。在第4个学期刚开始时,乔丹的臂力增加了12磅;40码短跑的时间也减少了0.5秒,此时他的40码短跑成绩为4.3秒。

  1982年,由乔丹和帕金斯率领的北卡大学队被评为年度全美实力最强的大学生篮球队。乔丹和帕金斯的合影也印上了《体育画报》的封面。照片中,乔丹面带笑容,伸出无名指显示出北卡大学。

  乔丹的父母过去曾担心无法支付乔丹的学费,现在则面临着儿子的名声而引起的新问题:他应该留在学校完成学业,或者退学加盟 NBA?也许乔丹会成为一个职业篮球明星,也许他会像其他许多年轻人一样沉溺于当职业运动员的梦幻中,结果荒废了学业,没能学到谋生的本领。

  乔丹的妈妈老让他留在学校完成学业。由于儿子在篮球队的成功来得如此突然,她并不相信他有成为职业运动员的实力。她坚持认为儿子在大学应该学习更多的东西,而不是成为一架篮球机器。“我对儿子说,不管我到哪里,也不管你能挣多少钱,多学知识‘总有好处。”她回忆道,“等你退下来后,他们可以拿走你的衣服,拿走你的鞋子,但他们拿不走你内在的东西。”

  最终是乔丹自己做主决定离开北卡大学。决定做出之后,乔丹母亲只好让乔丹发誓利用赛季间的业余时间完成学业。

  1984年5月5号,乔丹在记者招待会上正式宣布离校。他平静地告诉记者说准备加盟 NBA。乔丹说:“在北卡大学的几年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但此时已到他迎接新的挑战的时候了。

  第二天,北卡州各大报纸的体育专版打出了这样的标题:“乔丹将加盟 NBA哪支劲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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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6-2005 0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回 新秀上路身披公牛战袍,飞人渐成练就能功善守

在刚刚结束的1983-84常规赛季中,所有82场比赛,公牛队只赢了27场。芝加哥的球迷们失望透顶,就连在主场比赛时,每场观众的平均人数还不到7000人,公牛队的营地也是一片唉声叹气。一些权威人士甚至预言,下个赛季若公牛队的表现还是如此的话,人们以后可能再也不愿见到它了。

  6月20日将举行新队员选拔会,公牛队的球迷们希望老板和教练能够争抢到一名重量级选手,率领公牛队在职业篮坛上场眉吐气。这次选拔会上出场了三个新秀,一个是前休斯顿大学的高大中锋阿基姆•奥拉朱旺,一个是前肯塔基大学主力萨姆•鲍维,还有一个就是迈克尔•乔丹,他适合作前锋或后卫,但也许两个位置都不适合。

  休斯顿火箭队已将奥拉朱旺盯牢,所以公牛队将目标瞄向了鲍维,但能否得到,要取决于波特兰拓荒者队的最后决定。此时拓荒者队像公牛队一样,急需加强中场实力。鲍维是肯塔基大学的骄傲,有很强的进攻组织能力,但他的左腿有严重的隐患,此前不久刚刚从医院出来。正因为此,公牛队经理才寄希望于拓荒者队可能会放弃鲍维。此时荒拓者队已签下一个优秀的进攻型后卫--克莱德•德雷克斯勒,他有极强的贴身防守能力。而且拓荒者并没有轻易放弃鲍维,他们对鲍维进行了全面检查,随队医生说他一切正常,拓荒者队再无后颐之。很快与鲍维签订了合同。因此,公牛队与乔丹“喜”结良缘。在第二天的《芝加哥论坛报》上,体育记者鲍博•罗根就以“乔丹能否不负重望”为题,给刚入公牛队的乔丹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了减轻乔丹的心理压力,公牛队上层开始大造舆论,降低公众对他的期望。总经理罗德•索思说:“我们只是想找个中场,没有别的意思。我们希望他有7英尺高,但他没有。乔丹不是来拯救公牛队的,而且我们也不会这样要求他。我不想给他施加这样的压力。奥拉朱旺才是最捧的。”

  乔丹自己也对<<芝加哥论坛报>>记者说:“我不认为芝加哥队明年就会怎样怎样。”

  但迪思&#8226;史密斯对得意门生充满信心:“除了定点防守以外,他几乎没有缺点。”不过他赞成索思的作法,当有人问及乔丹能否像魔术师和朱利时斯&#8226;欧文那样,使公牛队起死回生时,史密斯回答:“这对迈克尔不公平。他更像西德居&#8226;蒙克里夫那种类型。”蒙克里夫是公牛队历史上4个或5个最佳后卫之一,同时也是一个篮球天才。

  尽管人们对乔丹众说纷坛,公牛队一些行政人员还是对他们的选挥感到骄傲。“伯乐”迈克&#8226;赛巴尔特说:“要求他成为公牛队的救星未免太过份,但他是一个杰出的运动员。”

  1984年的洛杉机奥运会,乔丹人选了奥运会代表队,因为当时他还未正式到公牛队报到,属非职业运动员。赛前奥运会代表队(由乔丹、尤因、穆林及强手组成)与 NBA半明星联队进行了几场热身赛,结果奥运队连连获胜。随后奥运队信心十足地赶赴赛场,在场上虽然他们遇到了迅速崛起的西德队和西班牙队,但仍无一落败,最后以8场全胜的战绩轻松地夺走了金牌。在8场比赛中,美国队平均每场得分超过对手32分,平均投球比例高达61.3%。乔丹作为一队之长,其势更是锐不可挡 ,在他上场的5场比赛中,共得138分,平均每场27.6分。

  乔丹因为奥运会迅速走红,各种新闻媒介的大肆宣扬更使他的名字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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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6-2005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些我都看過了~
我有一本jordan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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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术师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11-2005 0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里有的卖???我想买(ked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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