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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dwardgooi

诗巫灭门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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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混蛋~~~家里真的穷到没有东西吃要到人家家偷食物啊?
还杀了那么多人
粉红喵喵 发表于 6-1-2012 07:26 PM



你也这样认为哦?所以你认为他会是因为饥饿而潜入邻居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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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vongolia 于 8-1-2012 01:09 PM 编辑

回复 642# summer420

记者?可以说真话吗?一些报道不被“大老板”喜欢,立刻接电话或请去“聊天”。以前一位X马的大头就很喜欢给报馆“打电话”
刚刚看报道说少年是饥饿而去偷食物,笑到我流眼泪。
我若是他,宁愿在家里啃树皮,总好过攀来爬去那么忙,还消耗不少热能呢!


偷食物是凶手自己说吧了。 不过也有可能,这世界再荒唐的事都会发生。  
有人因为几块钱就杀人, 也有人因为不爽人家看他一眼就杀人, 甚至也有人杀人是杀爽而已。
就算大明星也会去偷几块钱的东西而被捉。
再说这案件没涉及任何政治, 我实在看不出警察为何会不公正。你们的什么大压力,替死鬼论更加笑到我流眼泪。
之前的奸杀案不是更加大压力? 还不是到现在都还没破案。
此案可以破得如此快是因为犯案者就在附近而已。 如果是外来者恐怕已变成悬案了。到时你们又会说警察无能了。
你以自己正常人的思维来想其他人应该怎样做, 就已显示你不适合查案。 如果他是跟你一样的想法,他就不会去偷,不会去杀人。
有些人去偷不是因为他穷, 纯崔只是偷爽而已, 感觉有成就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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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是中共中国是中国
ivan6003 发表于 8-1-2012 12:54 PM



    中国伤了你什么? 共产了你吗? 你祖先也是来自中国吧? 讨厌中国就是讨厌的祖先, 也或许你是台湾国民党遗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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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8-1-2012 01:08 PM 编辑

在案件还没有被查明真相之前,什么人都有嫌疑,包裹那位中国妻子。

不过现在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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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皮你自己收

是不是他干,只有警方片面之词。你选择相信,你的自由。

至于我说的死刑犯是我 ...
门前树 发表于 6-1-2012 07: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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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伤了你什么? 共产了你吗? 你祖先也是来自中国吧? 讨厌中国就是讨厌的祖先, 也或许你是台湾国 ...
单一 发表于 8-1-2012 01:04 PM

他意思只是像说国阵是国阵,马来西亚是马来西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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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tcguanz



不够你们厉害, 凶器找到了,凶手也捉到了,凶手母亲也认了, 凶手也认了,可是你们 ...
vongolia 发表于 6-1-2012 08:07 PM

不是维护凶手,是不买账,不接受这样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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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vongolia 于 8-1-2012 01:29 PM 编辑

回复 648# summer420

不是维护凶手,是不买账,不接受这样的“真相”!


法官买账就可以了。 反正这世界脑残者特别多。。。正常人也不会去理他们的。
就算DNA报告出炉证明他就是凶手, 你们也会说是假的, 自己乱乱想的才是真的。

照你们的想法,以下案件应该都无罪了:
1。大明星偷东西是无罪的, 因为不可能。
2。为了几块钱杀人是无罪的, 因为不可能。
3。12岁孩童为了玩具杀死补习老师女儿是无罪的, 因为不可能。
4。7 岁小孩强奸案是无罪的,  因为不可能。
5。美国枪击街人案的凶手是无罪的, 因为没有动机,街人和他无冤无仇。
6。因为不爽给人看一眼而杀人者是无罪的,因为不可能。
7。因为不爽邻居开歌大声而杀人者是无罪的,因为不可能为了这点小事杀人。

如此下去, 个个凶杀案的凶手都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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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这样认为哦?所以你认为他会是因为饥饿而潜入邻居家吗?
summer420 发表于 8-1-2012 01:02 PM



    是我一定不会为了偷食物而爬去邻居家。。。因为我是正常人。。。
但此案的男主角不正常所以不是没有可能。。。
也许是他要爬过去偷东西结果下来的时候太饿了。。。
就先拿些食物充饥补充体力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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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维护凶手,是不买账,不接受这样的“真相”!
summer420 发表于 8-1-2012 01:09 PM



    一开始我也是不完全买账。。。不因为维护那个凶手。。。
也不是坚持中国女人是凶手。。。而是警方过去的辉煌灿烂史。。。
可是现在我不得不接受警方所讲的。。。
不是选择相信他们而是被迫相信他们。。。

我问了自己3个问题:
1我可以参与警方的调查行动吗?不可以
2我可以到案发现场去搜集证据吗?不可以
3那么我可以找到比警方更有力的证据来推翻他们所谓的证据吗?不可以


所以。。。既然我什么都做不到就只好选择相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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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受苦咯~~哈哈哈~~找鬼婆打洞~~
fatsob 发表于 8-1-2012 03:58 PM



   人帅就是有这个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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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帅就是有这个好处
和平万岁 发表于 8-1-2012 02:09 PM



   幻想而已~~我不帅~~我摔倒就有~~但是来到这边一定要尝试,人生不留白啊~~有什么好介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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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3: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9294

你就是那个把黑说成白, 把白说成黑的人。
所有证据都指向该少年是凶手, 只有你 ...
vongolia 发表于 8-1-2012 12:24 PM


你们不可笑么?? 这是法庭最终审判么??

你们认定所有证据了么??

最终谁是谁非还没成定局..不要那么武断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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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3: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iam啦,把黑的讲成白的一直都是你,所以才酱多人鸟你,还心如止水,心如止水就不要一直那边靠北 ...
残兵之上將潘凤 发表于 8-1-2012 12:19 PM



这里有鸟吗?? 只是几只苍蝇喔喔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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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3: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继续留在这里没有意义,那就叫她回中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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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3: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吧, 你可以跟佳礼网民讲, 你祖先不是来自中国, 来自其他国家,  也或许是你祖先在日本南进时当过 ...
单一 发表于 8-1-2012 02:09 PM



   你家才是汉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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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4: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讓這件事快點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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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2012 04: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小弟开这帖只想给一些曾经误解了李小兰小姐的大大,以给我们一个道歉或忏悔的平台,
不过却引起各路英雄在此互相指责,什至人身攻击,这真是小弟所意想不到的。
不过无论如何,小弟希望各位英雄好汉不要为了这些小事而意见分裂,别忘了我们最大的敌人
还在等着我们去应对,我国的治安会每况愈下,都是国阵政府的无能而造成的,我们如果希望我们的子孙能在这个国家安居乐业,那我们一定要在来届大选明智的利用我们手中的一票。
最后希望各位大大放下成见,化干戈为玉帛。因为以后我们还有许多机会在此发表伟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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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4: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小弟开这帖只想给一些曾经误解了李小兰小姐的大大,以给我们一个道歉或忏悔的平台,
不过却引起各路英 ...
edwardgooi 发表于 8-1-2012 04:52 PM



给你一个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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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012 05: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49# vongolia


我相信因为这个案件发生在本国,大家才不相信那些‘’真相‘’~
法官就能信吗?未必~
但如果法官买账了其他人就一定要买账?也未必~

因为本地警方给不到大家信心,我国司法也不是完全独立,所以很多事情不能看到那么表面简单~
但是不是就是那么复杂?也未必~
人就是这样咯,因为大家对警方的印象很差,不管破案快或慢都不对~
但这次那么快就对吗?要慢就对吗?谁理?
你信就信,不信就不信~
你管得了谁谁管得了你~



以上皆是废话,因为大家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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