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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區的舊貼被新版主移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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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08: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之骄 于 29-12-2008 08:12 PM 发表


那个医疗气功的帖是edison413 开的,但是来这里投诉的是gtrowa2003。。
所以请你们短消息我,或是在这里写出来也无所谓。
你们到底开那个医疗气功的帖子是为了什么?
你们坚持要求保留在雪隆区的目的。
又为什么不能移去“招生开班”那里。。你们不赞成的原因。。
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你们不认同版主做法的原因。。
只要你们有理,我会在做考虑,衡量。。。谢谢。。
新增:交流的帖子,都必须到雪隆网友社区,为什么你不赞成?

我之前问了一些问题,但是得到的答案还是一部分而已。。
红字的我还没弄清楚
希望有那位可以说明一下。。
谢谢。。。

我会等到雪隆的版主们的一个决定后再决定怎样做。。

你们到底开那个医疗气功的帖子是为了什么?
- 希望把医疗气功发扬光大,毕竟医疗气功真的是一个超级有益身心的一个运动。。。。

你们坚持要求保留在雪隆区的目的。
- 当雪隆的版主把我的帖子移去招生开班之后,明显已经没有人在我帖子讨论了..~
而且这个帖子我真的诚意弄了很久。。也希望会被雪隆论坛的朋友看见。

其实这个帖子也算不上是个招生帖子,也是个交流讨论,而且我们之间的一些闲聊。。
也聚集了很多我跟一些练功友之间的回忆..~
而且也有会员写的一些练功记。。~

就是因为放在雪隆论坛,我才搞的成功上次的活动..~
希望版主您可以把我这个问题带上去版主讨论区去...~
我真的很有诚意~


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你们不认同版主做法的原因。。
- 不如看下我的一位功友的意见..~

看來要講清楚才可以了。

敬愛的學習版主,之前這個帖子的原本是招生,後來課程完了,我們這些學習完畢的功友在那兒交流,就變成交流帖子了。就因爲有人交流,才有人看,招生才可以得到成效,才有新的開班,難道普通網友會常常逛“分類廣告”的嗎?

這種融合了交流以及招生的帖子,你們處理的標準是什麽?

而且,在“創業、生意、商管”中,种植、养殖业及其他行业交流区,废料回收交流区帖子中,也沒有完全達到真正交流的目的,許多商家都是利用那是交流區的名義,聚集了一定人氣,在那兒為自己招徠生意,這種打著“交流”旗號,實際上在“招生”的帖子,根據你的標準,也應該處理到“分類廣場”是嗎????


http://cforum5.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220570&extra=page%3D1&page=7

還有,在“美容健身”版中,“瘦身男女”中,許多人假假抛出一個一個瘦身效果,卻沒有告訴網友如何瘦身,只是讓網友不斷留下聯絡,讓他可以短消息,招生意,這不也是借著瘦身男女交流論壇的人氣,為自己招生意嗎?爲何這些我說的帖子都沒有處理呢?:@

敬愛的實習版主,請將我的問題帶入版主討論會議中討論,再執行一個統一的執法,大家才比較可以信服,特別是這類掛羊頭,賣狗肉的帖子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新增:交流的帖子,都必须到雪隆网友社区,为什么你不赞成?
- 之前那个交流帖子,我已经要求删除了
现在是希望,Puchong医疗气功只是综合在一个帖子。不希望东边一个帖子,西边又一个帖子...
不然这样他们会觉得很乱,不知道要在哪一个帖子回复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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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08: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哪位超级版主,可以出手帮忙一下,可以帮我把帖子移动去雪隆网友社区

因为招生开班kyleham版主,没有看我的信息。。我的信息是Dec 28 5.39分send的,他最后一次登入的时间是Dec 28 8.16分

而且我去已发信息那边查过了,他是没看过我的信息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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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06: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carlosmak 的帖子

问题是,有谁能够断定开这种『交流』方式的楼主完全不会有商业成分在内?虽然现实中有人在夜总会嗑药就关闭所有夜总会是不合理的,不过前提在于网络跟现实是不同的东西。警察有方法查到哪间夜总会有人嗑药,但网络上却几乎不可能查到帖子有广告意识的人是旨在分享与否。除非是某些蠢到一开始就说『我是这间店的店长,欢迎大家来我的店』的人,不然若事主矢口否认的话,没有人能有确切证据拿下他(虽然也不能100%肯定啦,不过会想到在论坛打广告的人都会做足防范措施,比如换ip跟用马甲)。所以在没有办法之下版主就只能喀嚓了,管你在分享交流还是做买卖?

1. 为啥不可能?既然有连短消息都能『漏掉』的斑竹,漏查帖子只是小意思。
而事实上版主的管理很大程度上都需依靠『报告』指令的帮助,所以会员的报告是维持论坛河蟹的重要因素。但抚心自问,有多少网友看到有问题的帖子时会按报告呢?甚至就连浏览的网友有无版规意识都成问题,不然疑难区就不会有类似『只不过讲几句Fxxx(消音)而已罢了!这样都要扣我的分?无能版主!』的无理投诉了……
2. 有可能,也有可能是『未达成讨论结果』,不过2的机率其实很渺茫,所以请54.=w=+
3. 事实上俺有一半不是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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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trowa2003 于 29-12-2008 03:00 PM 发表
招生貼變冷清是其次,最主要是大家原本在該貼討論了整年,一夜間竟然被移去了其他版面難免有所不便,有些不會使用 我的主題 的網友也不知道帖子去了哪里



還有雪隆社區的貼你是今天才打開的吧
本主题由  ...

我也明白你们对于该帖讨论了将近一年被转移到招生帖或许会带给你们有不便之处。
如果真的影响到你们,我愿意向所有学习或在医疗气功交流的网友们说声抱歉。
至于edison在25/12/08开的楼,之后被我转移到雪隆网友社区,
那里也有个连接。。。其实其他网友也可在那里报名。

对于您说的社区我是今天才打开,我想您误会了

我是在昨天放假回来后查看短消息时收到edison发给我的PM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edison413 向您报告一篇帖子
[quote]edison413 向您报告以下的帖子,详细内容请访问: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 ... &page=1#pid53563998

他/她的报告理由是: 帮我删除,我不需要这个帖子了..~
我是楼主...
谢谢

是他要求我删除这个楼的。
之后我才知道您们在疑难开了帖要求把之前转移到招班版的帖转移回雪隆版块。
因此我才重新把改那个楼打开以便有任何变动。
您可以询问医疗气功的楼主。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KimD@ngD@ng 于 29-12-2008 03:1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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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06: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金佳龙 于 29-12-2008 06:31 PM 发表
问题是,有谁能够断定开这种『交流』方式的楼主完全不会有商业成分在内?虽然现实中有人在夜总会嗑药就关闭所有夜总会是不合理的,不过前提在于网络跟现实是不同的东西。警察有方法查到哪间夜总会有人嗑药,但网络上 ...

呵呵,所以看不到就当它有利益成分来断定?有杀错没放过?
看不看到见仁见智,如果你想破脑袋还不懂,不代表别人和你一样。
看一个帖子是否该留意他的内容和网友的回复,如果里头都是网友们的交流和讨论,因为你的有杀错没放过的小人之心去认为他们有商业成分,那么真心交流的网友不是很无辜?

1。"漏掉"整整一年之多,好厉害噢,你不发觉你的言论越来越为反对而反对吗?
如果没网友报告,难道版主就不需要到自己所属的版看看?况且这个贴那么久,没看到或漏掉,你认为说得通?
不好意思,雪隆版网友都有例行网友义务的习惯,因为本人在雪隆区的常客,所以说这句话绝对有根据。
"消灭马华阿叔",开贴5分钟就给打入丐帮,你认为没有网友按报告,你小看了雪隆区的网友。
2。贴子存在这么久没有去处理,网友楼主绝对有理由相信版主的许可,不然有问题整年都没来处理,难道你想说版主失职?据我所知雪隆区的版主都很尽责。
3。乱来的只有是你自己罢。盾也是你,矛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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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8 10: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edison413 的帖子

那你就应该把版主移帖的原因,和你不同意版主移帖的原因讲出来啊。 酱网友,风版主才知道啊。看看谁的理由较有说服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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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2008 1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KimD@ngD@ng 的帖子

真的要醬分的話,有新消息或被人騙東西的要移去獨家新聞,
找食物的要移去美食天堂,問雪隆有什么東西玩的要移去馬來西亞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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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2008 1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神凤 的帖子

其實,不同意的原因我和edison的回帖都有出現了,難道你真的沒看到嗎 ???

還是你的理解能力....所以......看不懂...... ?

[ 本帖最后由 gtrowa2003 于 28-12-2008 11:4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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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8 1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
关于edison413开的招班帖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他,由于招班帖的第一楼已经清楚列出即将在09年三月从新开版,因此我才把整个帖转移到CARI分类广告的招生开班。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display.php?fid=440

转移原因因为此帖与雪隆版规则无直接关系。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342360&extra=page%3D1
1.雪隆论坛的宗旨
1.1 让大家可以互相交流,在此讨论一切和雪隆有关的资讯民生和新闻等等。


2.本区常规
2.1 本论坛仅供交流参考,请不要在此打广告以及做任何的商业交易。如要交易请自行短消息联络当事人接洽或到佳礼分类广告区去打广告。




[ 本帖最后由 KimD@ngD@ng 于 29-12-2008 12:3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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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2008 06: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來放在雪隆區的貼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 ... 99835&extra=&page=1

已經放了整一年的貼,各會員也討論交流得很好,但是在日前被新任版主移到去其他地方,導致現在討論的人沒了 :@


希望各版主們能尊重會員,把該貼移回雪隆區,讓大家能愉快的交流,謝謝

[ 本帖最后由 gtrowa2003 于 27-12-2008 06:4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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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08 07: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同版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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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08 07: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认同版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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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08 09: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有向有关版主了解下移帖的原因吗?
如有,楼主不认同的原因又是什么 ?楼主什么都没讲,看的人会很多疑团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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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2-2008 10: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凤 于 27-12-2008 09:54 PM 发表
楼主,你有向有关版主了解下移帖的原因吗?
如有,楼主不认同的原因又是什么 ?楼主什么都没讲,看的人会很多疑团下的。。。




我已經很明確的表達了我的意愿,您的疑團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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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8 12: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凤 于 27-12-2008 09:54 PM 发表
楼主,你有向有关版主了解下移帖的原因吗?
如有,楼主不认同的原因又是什么 ?楼主什么都没讲,看的人会很多疑团下的。。。

其实我也是不希望放在招生开班..~

当雪隆的版主把我的帖子移去招生开班之后,明显已经没有人在我帖子讨论了..~
而且这个帖子我真的诚意弄了很久。。也希望会被雪隆论坛的朋友看见。

其实这个帖子也算不上是个招生帖子,也是个交流讨论,而且我们之间的一些闲聊。。
也聚集了很多我跟一些练功友之间的回忆..~
而且也有会员写的一些练功记。。~

就是因为放在雪隆论坛,我才搞的成功上次的活动..~
希望版主您可以把我这个问题带上去版主讨论区去...~
我真的很有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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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8 02: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trowa2003 于 27-12-2008 10:11 PM 发表

我已經很明確的表達了我的意愿,您的疑團是什么呢?

神凤的疑團是什么?嘛是做麽会移帖啰?是什么原因移帖啰?移帖原因,是有理还是没理啰?要投诉,也应该要知道有理没理吧?
有理的投诉,没问题,没理的投诉,酱嘛是自找没趣?
神凤建议先向有关版主了解过后,如果有关版主真没有满意的答复或解决方案,才来疑难区。酱风版主就不用时常向网管 claim OT 。  


原帖由 edison413 于 28-12-2008 12:27 AM 发表

其实我也是不希望放在招生开班..~

当雪隆的版主把我的帖子移去招生开班之后,明显已经没有人在我帖子讨论了..~
而且这个帖子我真的诚意弄了很久。。也希望会被雪隆论坛的朋友看见。

其实这个帖子也算不上是 ...

神凤只是实习的,学神来的,还没有拿到真的license,以前叫 L license , 现在好像叫 P license 。
另外,神凤不知头,不知尾就带上版主讨论区去,那神凤会去荷兰的 表酱害神凤吧  
同样的建议,先向有关版主了解过后,如果真没有满意的答复或解决方案,才来疑难区,比较好啰。你们的问题,风版主应该会帮你们跟进的。

还有,神凤在这里,只是网友身份,神凤只是路过,嘴巴痒而留下鸡脚印而已。莫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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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08 05: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神凤 于 28-12-2008 02:24 PM 发表

神凤的疑團是什么?嘛是做麽会移帖啰?是什么原因移帖啰?移帖原因,是有理还是没理啰?要投诉,也应该要知道有理没理吧?
有理的投诉,没问题,没理的投诉,酱嘛是自找没趣?
神凤建议先向有关版主了解过 ...

已经跟那边的版主说很很多次了

一直不同意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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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trowa2003 于 28-12-2008 11:57 PM 发表
真的要醬分的話,有新消息或被人騙東西的要移去獨家新聞,
找食物的要移去美食天堂,問雪隆有什么東西玩的要移去馬來西亞旅游



楼主,
一切与雪隆论坛有关系的帖,通常都会保留在雪隆版块以便交流。
至于医疗气功招班帖,
由于是在09年从新开班,而且也列出价钱,
因此已经不符合雪隆一直以来的版规了。
希望您满意我的回复。

原帖由 edison413 于 25-1-2008 08:50 PM 发表


很多人见到这主题就觉得应该是诈骗之类的
我可以保证觉对不会
我不是诈骗集团

如果有兴趣的可以PM我,不过要筹够15个人才可以开场~~
现在一个人都没有

我想学,可是就在petaling才有开班。。。
因为时间又是晚上,我不方便出门,治安不好
后来我有跟华侨老师说过,他说如果筹到15个人左右会安排老师过来Puchong开班教学~~
这个是一个身心健康的运动。。

时间的问题就还不知道
筹到15个人的时候,才开始调整时间
为其还想是只要学12天就可以在家自行练功了~~
如果有严重病痛者,在这12天里,会明显见效。。。
如不明白还可以在这 请教华侨老师。。。(CARI MEMBER)

练习气功可以强健身体,而且很多病痛都可以治疗痊愈~~
比如癌症一大堆的。。。
一些人花了几十千到几百千去看病,可是到都来还是治标不治本。。
练了气功就慢慢痊愈。。
而且终身受用~~
治疗病例~~(马来西亚)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699366&highlight=

http://cforum1.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048716&highlight=

学费是:RM250
为其12天,每天3小时
12天后,就可在家自行练习!^^

_____________
版主请不要删除这帖,这是一个身心健康的运动
而且也可把气功发扬世界每个角落~~
如有任何问题,请先版主麻烦通知
求求你,谢谢

路程:
你从IOI进到来这,有3条路,下面有照片
]










转进去之后,请参考以下地图..~!


P/S:第一,第二天就交学费哦...~
谢谢


我的电话是016-3792969(阿翔)

1) 练功前要先进食(最好一小时前),也别吃太飽。
2) 裤头要松,运动裝为宜
3) 练功期间要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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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07: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都已经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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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08 07: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交流在雪隆交流区开一个交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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